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发放2020年10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9 16:22:1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宝鸡市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16〕94号),现就发放2020年10月份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依据、对象及方式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现确定我县残疾人补贴发放对象:

1、1-3级困难残疾人3241人,每人每月60元需发放资金194460元。

2、一级重度护理补贴412人,每人每月120元需发放资金49440元。

3、二级重度护理补贴767人,每人每月80元需发放资金61360元。

4、残疾儿童80人,每人每月100元需发放资金8000元。

发放方式: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统一发放,望你镇及时与财政所联系,紧密协作,由镇财政所依据县残联提供的发放花名册维护到惠农补贴系统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20年第十一批中统一发放。

二、工作要求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关系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关系我县残疾人工作的健康发展。请各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一卡通”管理办法及时录入系统按时发放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该项资金。

千阳县2020年10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汇总表.xls

 

千阳县民政局            千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千阳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宝鸡市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16〕94号),现就发放2020年10月份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依据、对象及方式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现确定我县残疾人补贴发放对象:

1、1-3级困难残疾人3241人,每人每月60元需发放资金194460元。

2、一级重度护理补贴412人,每人每月120元需发放资金49440元。

3、二级重度护理补贴767人,每人每月80元需发放资金61360元。

4、残疾儿童80人,每人每月100元需发放资金8000元。

发放方式: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统一发放,望你镇及时与财政所联系,紧密协作,由镇财政所依据县残联提供的发放花名册维护到惠农补贴系统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20年第十一批中统一发放。

二、工作要求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关系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关系我县残疾人工作的健康发展。请各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一卡通”管理办法及时录入系统按时发放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该项资金。

附:千阳县2020年10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汇总表

 

千阳县民政局            千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千阳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