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农村低保——千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2 10:08:14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安排部署,现将《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千阳县民政局

2018年531




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民政厅《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经办工作中的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困难群众申请低保推诿、刁难、不作为等问题,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管理规范、公平公正,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围绕农村低保办理程序,依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提升活动的通知》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一)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权利保”问题。严厉惩治县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坚决纠正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以及“脱贫即脱保”的问题。认真整改镇政府和县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执行政策走样问题。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不扎实,对低保覆盖率与贫困发生率关系理解不到位,认识有偏差,存在将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与脱贫目标任务挂钩,片面的按贫困发生率3%控制低保覆盖面或硬性将低保覆盖面下降到贫困发生率3%以下,低保与贫困户搞平衡“二选一”、对象认定互斥等现象。重点整治贫困户“脱贫即脱保”问题,纠正未严格落实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政策,导致部分对象未足额享受相应保障标准的问题。

(四)规范办理程序问题。为了着力解决低保申请受理主体不明、对象认定不够准确、民主评议程序不够到位、张榜公示内容不够全面、审核审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县民政局转发了宝鸡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提升活动的通知》,组织在全县社会救助系统开展以长期公示为重点的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提升“十个规范”活动,在全县所有镇、村(社区)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全覆盖,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建立完善机制问题。重点整治未有效建立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机制,导致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未建立或未有效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导致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未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登记制度,导致部分对象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未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导致部分符合低保条件困难群众“漏保”问题;未设置规范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未按规定公示低保对象相关信息,导致低保工作不公开透明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4月下旬)

1.制定方案。县民政局根据市民政局的相关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印发各镇执行。

2.安排部署。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周密布置,根据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请将专项治理方案于6月15日前上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备案,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85月起持续进行)

1.全面排查问题。各镇要对照治理重点任务,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各镇要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和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家庭真实情况;会同扶贫指导村(社区)逐户排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摸清兜底保障底数。结合实际,充分运用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方式,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违反规定程序政策性纳入低保等问题,切实做到问题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广泛接受监督举报。各镇要采取设立开通举报投诉电话或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措施拓展线索来源,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梳理重点案件线索。要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统计台账,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登记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件件有着落。县民政局也将通过信访渠道,汇总分析反映农村低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相关案件线索,会同驻局纪检组予以重点督查督办。

2.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要结合排查掌握的情况,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对照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逐个销号。政策已经明确的事项,在核查当中,一经发现,要立行立改。一是加快进度,集中审核。各镇要根据排查情况,及时集中办理农村低保审核,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审核时间,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二是强化管理,严肃问责对于涉及民政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镇要向县民政局纪检组或县纪委及时反映、移交,由驻民政局纪检组或县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对于镇(街)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各镇要向驻本级纪检组或纪委及时反映、移交,由纪检机关及时查处。三是改进作风,规范管理。以态度坚决、领会深刻、行动迅速、贯彻有力、规范有序为标准,以解决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治理庸、懒、散等作风问题,提升执行力。严格把握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同时依托镇社会救助窗口全面开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受助。是提升能力,全面核查。各镇要定期对已纳入低保的对象进行全覆盖式核对,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必须经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审批,做到“逢进必核、复审必核”。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和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85月中旬起持续进行)

1.及时上报情况。要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各镇每个月20日前,要向县民政局报送当地查处的典型案例;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送前一个季度的专项治理情况,包括工作进展、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每年度12月5日前,各镇要向县民政局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县民政局将适时对全县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2.加强督导检查。根据各镇工作进展情况,县民政局、驻县局纪检组将安排农村低保等扶贫领域腐败、作风和机制存在问题的专题调研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较多、因作风不实被媒体曝光、专项治理进展滞后等问题突出的地区。各镇要成立相应督导组,督促各村认真扎实地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3.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各镇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完善和优化农村低保经办服务流程,认真抓好整改提升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要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各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亲自安排,靠前指挥,确保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镇工作方案,提升治理行动方案的精准性。要突出工作重点,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鼓励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区分主观故意、客观偏差和改革创新等情形,处理好容错免责与专项治理之间的关系。

(三)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治理成效。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镇,要严肃问责。对于重点问题线索、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重大违规案件,县民政局、驻县局纪检组将开展专案督办,跟踪查处结果。各镇要及时通报曝光本地农村低保等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对于已经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县民政局将汇总通报曝光,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各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四)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及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农村低保政策,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鼓励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合力引导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