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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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元旦节日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20-12-31 15:27:50 浏览次数:

随着元旦假日来到,节日消费氛围愈加浓厚,各类商场超市、餐饮、娱乐等促销手段让人应接不暇。为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科学、理性、时尚、绿色及放心消费,有效规避防范各类消费风险和消费纠纷,千阳县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元旦节日消费警示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警钟长鸣,选购冷链食品须当心。

近期,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出现新变种,我国多个地区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呈阳性的问题。为加强疫情防控,保护自身健康,广大消费者选购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防护,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食品标签内容,查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购买来源不明、不能提供“三证明一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谨慎通过海淘或代购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购物后,应及时对手进行清洗消毒,洗手前,双手不要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在食用冷链食品时,要做到烧熟煮透,避免直接生吃、半生吃,确保食品安全。如食用后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专业发热门诊进行诊疗,进行核酸检验排查或采取隔离措施。

二、促销甩卖花样多,购物切莫贪便宜。

为迎接2021辛丑新年,线上、线下商店或卖场的促销活动种类繁多,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慎重对待“元旦钜惠”“元旦大甩卖”等各类促销活动,要详细了解促销活动的规则、时限等要求。一是在实体店购物时,要特别注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虚构原价、是否标明赠品品名和数量,并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二是在网络购物时,则要注意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商家,重点核对商品或服务的页面价格、购物车价格以及结算价格是否一致,及时截屏留存购买各环节网络页面、客服聊天工具中的商谈记录和付款凭证。三是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消费者在购买前最好货比三家,切勿随性冲动消费。同时,消费者要主动索取购物小票、结账单或发票等票据证明,并进行妥善保管,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提供充分证据的消费证据,向当地有关维权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及时维权自身合法权益。

三、外出旅游或就餐,自身防护要当先。

佳节临近,餐饮和住宿消费也日趋火爆。因此,消费者在用餐和接受宾馆服务时,要仔细查看酒店菜单和宾馆大堂的价格标示,并在付款前查看消费单据,核对收款项目是否合理、结算价格是否一致,留意模糊标价、低标高结、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除了节日购物与餐饮消费,还有不少消费者选择外出旅行。对此,要郑重提醒消费者应当选择具备正规营运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并与其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服务价格、服务范围、食宿标准、旅游景点、购物场所、时间安排、交通工具、违约责任等事项。旅游出行时,要注意旅行社有无擅自缩短旅游时间、减少服务项目、强迫游客购物等违规行为,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拨打12301或0917-3260461投诉。

四、谨慎办理使用各类预付卡

所谓预付卡消费是指经营者以先从消费者处收取预付费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然后根据约定分期分次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近年来,预付卡消费纠纷已成为消费纠纷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消费者面临办卡容易退款难、商家卷款跑路等多种风险。

面对商家的“优惠承诺”“低价折扣”等办卡诱惑,消费者一定要做到谨慎理性,切勿盲从盲信。办卡前要充分了解商家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要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办卡时不要轻信一些商家的口头承诺,务必签订书面合同,看清合同内容,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要理性充费,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突然停业走人导致损失。办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元旦节日期间,消费者如果遇到消费纠纷,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要及时拨打12315或4243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0年12月3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