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千阳县支行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中国人民银行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在辖区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辖区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分析、研究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五)负责管理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六)管理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七)管理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八)管理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九)承办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