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三大攻坚战: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千阳县2020年贫困家庭高职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公告

来源: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0-07-07 11:01 浏览次数:

根据宝鸡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0〕145号)、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千阳县贫困家庭高职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办法的通知》(千政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现将千阳县2020年市、县级高职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级高等教育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凡户籍在千阳县、且在宝鸡地区高中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大专以上(含高职)院校录取的,属于以下类型和范围之一的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均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凡属于单招生、普通高考提前录取批次的军校生、士官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及赴国外、境外就读的留学生不在资助之列)。

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以后在册贫困户,含2016年脱贫户)家庭子女、烈士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及孤儿。

2.家庭成员(与学生本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中有人身患重大疾病。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期间,家庭主要成员因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农村居民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累计在1.5万元以上、城市居民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累计在2.5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子女。

3.学生父母残疾(父亲或母亲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学生本人残疾(含在我市外特殊教育高中上学的我县户籍的盲、聋、哑学生)。残疾级别为1、2级。

4.发生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的家庭子女。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期间,因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伤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贫困家庭子女。

申报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按以下顺序整理并分别装文件袋上交。

①申请表。(一式三份,不复印)

②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两份)

③高中毕业证。

④高考准考证。

⑤录取通知书。

⑥户口本(复印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或有关人员页、学生本人所在页,孤儿复印主要监护人)。

⑦农村学生惠农一卡通、城镇学生银行卡(复印件注明: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惠农一卡通或银行卡必须以申请学生名字为账户、且统一到陕西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路支行办理。

⑧佐证资料:

城乡低保户提供低保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审核当月在册的低保对象)并复印低保证首页、民政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页、申请学生本人页、低保金存折首页及2020年4-7月领取低保金记录页。

建档立卡户:由扶贫办与教体局联合出具《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核查情况说明》(学生不出具)。

烈士子女、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子女、孤儿类提供烈士证明、见义勇为荣誉证明、孤儿证明。

重大疾病类: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及镇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报销凭证原件及医疗结算单据。

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类提供村委会、镇、县区相关部门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残疾类提供残疾证(二代)。

 

已享受了政府其他资助项目,其标准高于本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享受资助。

 

二、县级高等教育入学资助

(一)千阳县贫困家庭高职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凡户籍在千阳县,且在千阳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普通高考单独招生、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等三类考试,被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专科及其以上院校录取(不含各类免费院校和专业),属于以下类型和范围之一的高职中毕业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1.县级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 “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及孤儿。3.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的烈士子女。4.父母或本人残疾,残疾级别在三级及以上的。5. 在高职中上学三年期间,家庭主要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患重大疾病住院,医保报销后,农村居民个人经济负担累计在1.5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居民个人经济负担累计在2.5万元及以上的;患慢性病且有县医保部门颁发的特殊慢性病门诊病历,医保报销后,个人经济负担累计在1万元及以上的;在镇级以上医院住院1次及以上,合疗医保报销后个人经济负担累计在6000元及以上的;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伤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损失在3万元及以上的。

申报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按以下顺序整理并分别装文件袋上交。

申请表。

学生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两份)

普通高中、职中毕业证。

高考准考证。

录取通知书。

户口本。(复印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和学生所在页)

农村学生惠农一卡通、城镇学生银行卡(复印件注明: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惠农一卡通或银行卡必须以申请学生名字为账户、且统一到陕西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路支行办理。

佐证资料:

城乡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并复印首页、民政部门加盖印章页、低保金存折首页及2020年4-7月领取低保金记录页。

烈士子女、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子女、孤儿类分别提供烈士证明、见义勇为荣誉证明、孤儿证明。

重大疾病类:提供镇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报销凭证原件及医疗结算单据。

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类提供村委会、镇、县区相关部门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慢病类提供县合疗办颁发的慢性病门诊病历及合疗结算单。

残疾类提供残疾证。

(二)一家两名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及标准:一个家庭同时有两名及以上子女在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专科及其以上院校(不含各类免费院校和专业、不含研究生)就读,子女共同在校期间对该家庭予以资助。普通家庭每年每户资助2000元,建档立卡家庭每年每户资助5000元。申请学生必须与户主在同一户口本。

申报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按以下顺序整理并分别装文件袋上交。

(1)当年考入的两个大学生(一个考入,一个在读):

①申请表。

②当年考入学生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两份)

③高中毕业证。

④高考准考证。

⑤录取通知书。

⑥户口本。(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所在页)

⑦农村学生惠农一卡通、城镇学生银行卡(复印件注明: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惠农一卡通或银行卡必须以申请学生名字为账户、且统一到陕西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路支行办理。

⑧哥姐就读大学学生证、身份证。

(2)两名同时在大学就读的:

①申请表。

②两人的身份证(正反复印,各两份)、学生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两人所在页)。

③农村学生惠农一卡通、城镇学生银行卡(复印件注明: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惠农一卡通或银行卡必须以申请学生名字为账户、且统一到陕西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关路支行办理。

 

为发挥助学政策的最大效益,享受市级以上资助政策的学生,不再享受县级资助政策(两名及以上大学生资助除外)。县级资助政策内若有重叠,本着就高原则,只享受资助额度最高项目。

 

三、申报方式

县内高中毕业生向所在毕业学校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资料;县外高中毕业生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由毕业学校审核后的申请表及相关佐证资料。

四、申报时间

2020年7月23日—2020年8月28日。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千阳县财政局

千阳县民政局     千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