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当事人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结案时间 | 决定书号 |
1. | 千阳县双喜百货鞋服平价超市(陈炜)销售不合格84消毒液案 | 千阳县双喜百货鞋服平价超市(陈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2.没收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安枪牌84消毒液”270瓶;3.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400元的2倍罚款48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12元,罚没款合计5112元 | 2020年4月10日 |
千市监处字〔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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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千阳县爱亲宝贝母婴店(倪艳)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千阳县爱亲宝贝母婴店(倪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4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2020年6月29日 | 千 市 监 处字〔2020〕11号 |
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