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锁定“七个重点”开展市场监管“利剑”行动

发布时间: 2020-08-17 09:16:51 浏览次数:

近期,千阳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进一步加强市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整治农村市场乱象,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激发农村市场活力,为千阳县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这次“利剑”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查弱补短、联动监管,经过第一阶段的筹划部署和宣传动员,已锁定农村市场“七个重点”,“利剑”行动有序开展。

一是严厉打击农资领域违法行为。对县境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严格的执法检查,尤其对化肥、农药、地膜、套袋、农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及其配件产品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

二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景区周边农家乐、农村集贸市场、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小餐饮,学校及学生托管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严格查处“黑作坊”“黑窝点”“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农村零售药店、个体诊所、村级卫生室为重点,加大对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使用过期、失效,未经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非药品冒充药品,未经批准通过网络邮购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是严厉打击“会销”虚假宣传行为。对利用“会议营销”模式,以免费发放小礼品为诱饵,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虚假标识、虚假宣传医疗效果,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坚决遏制不法分子坑农害农、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五是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辖区内农村市场销售商品的各类经销商、直销店的明码标价政策执行情况,摸清本辖区农资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批发价、零售价的价格差率,依法严格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和垄断市场、控制价格等行为。

六是整顿规范农村生活物资市场秩序。对在农村集市、庙会和惠农超市销售生活物资的行为进行分类规范。对其经营主体资格、商品进货销售票证、明码标价等内容进行监管规范,深入集市、庙会对流动摊贩所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查。

七是整顿规范农村特种设备运维秩序。重点对冷库制冷设备、农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乡村公共浴池使用的锅炉、乡村游乐设施中的特种设备、液化气充装站、农村建设中使用的起重机械等开展执法检查,对“涉农”特种设备进行全面“体检”,普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严惩非法安装和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利剑”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食品经营户836户次、餐饮经营户507户次、药品经营户48户次、医疗机构36户次、农资经营户54户次,餐饮经营户507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