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78916/2020-02091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0-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0年宝鸡市千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30 15:42:31 浏览次数:

按照《2020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千阳县东海路市民中心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917-4245916。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0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打印)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资格复审后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6、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提供)。

7、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应聘定向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的,以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身份应聘的,应提供所在街道办党工委的任命文件,经所在县区民政局审核并加盖印章;以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身份应聘的,应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对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经所在县区民政局审核并加盖印章;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身份应聘的,应提供招聘后签订的聘用合同,经所在县区民政局审核并加盖印章。学历、年龄等其它证明资料与其它岗位要求相同。

四、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资格审查工作进度和效率,请考生遵守以下规则:

1、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资格复审,进场时需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检测为37.3摄氏度以下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陕返陕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2、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5、《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6、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在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千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分组安排表.xlsx 

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