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千阳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千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丰富完善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县政府办公室基本信息、单位职能、单位领导、机构设置等信息;通过“政府文件”栏目公开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54件;通过“千阳发布”微博发布政务信息178条、“千阳发布”微信平台发送政务信息262条;回复市长、县长信箱留言185条,办结率100%,做到了来信件件有办理、事事有着落。
二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修订完善《千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千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流程、审核答复、整理归档等工作程序,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得到了全面规范加强。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县政府办公室上网公开的文件、动态信息均由专人进行初核和汇总,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复审,办公室主任审定后方可上网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完备,信息发布登记记录完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国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要求,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统一版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
四是丰富完善平台建设。制定印发了《千阳县政府网站管理细则》《千阳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7个镇35个部门,进一步夯实了监管责任,建立了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安全审查、应急响应、专人专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规范安全运行。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坚持每季度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及新媒体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并印发通报,有效解决了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6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及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培训会”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对提高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366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还存在解读不及时、不全面、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等现象;二是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办将认真落实《关于邀请公民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做好会议公开、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