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千阳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精神,特编制2020年度千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千阳县财政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严格按公开流程审核把关,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积极主动公开《条例》所要求的公开业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继续依托千阳门户网站,坚持定期更新相关政务公开信息,方便社会各界群众,接受监督。2020年县财政局没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财政部门动态、政策法规、计划规划、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财税审计信息、价格与收费、重点项目建设、扶贫信息、督察督办等十大类16项公开内容。公开各类信息317条。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财政部门动态信息109条,精准脱贫信息81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18条,其他信息9条。
(二)省级以上刊物发布信息 9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7600元 | 976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尺度较难把握,公开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股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2021年将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及内容,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不够,网站有些栏目还存在更新不够及时,2021年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上传资料的及时性,同时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千阳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