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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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1 11:43: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千阳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紧紧围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切实加强公安机关信息管理,丰富完善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持续推进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县公安局基本信息、单位职能、单位领导、机构设置等信息;通过“部门动态”栏目发布工作信息11条;通过“千阳公安”、“千阳交警”微信平台发送政务信息77条;通过“千阳交警”微博平台发送政务信息1800条;回复县长信箱留言3条,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办理、事事有着落。

二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不断完善《千阳县公安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流程、审核答复、整理归档等工作程序,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得到了全面规范加强。全年无因信息公开产生的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县公安局上网公开的文件、动态信息均由专人进行初核和汇总,单位负责人复核,局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上网公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完备,信息发布登记记录完整。

四是完善制度,强化约束。为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完善了《千阳县公安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工作原则、任务分工和规范要求,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政务新媒体规范安全运行。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坚持每季度对县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新媒体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并印发通报,有效解决了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工作效率不高,一些急需发布的信息有延迟的现象;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发挥工作成效不充分。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在提高公开效率上做文章,努力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千阳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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