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县畜产局 |
发布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2020年度县畜产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下文简称《格式》)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股室及下属单位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制定公开规定。制定《千阳县畜产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程序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应该公开的文件,在经过分管领导审查后,按规定时间予以公布。
二是及时公开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充分利用千阳县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公开各类工作信息。
三是健全公开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流程,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确保了发布信息的及时、准确、安全。
四是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建设,对全系统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员的信息采编能力,提升了信息公开质量,方便公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16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20年1月1日截至到2020年12月31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当前我们的工作与社会期盼还有一些差距,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细化工作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真正发挥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作用,不断充实网上公开内容,构建与服务对象互动的信息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制。切实完善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权责监督、保障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行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草案公示和听取意见制度,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主动公开了有关畜牧业政策规划、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行政通知情况,并及时发布了日常工作动态等信息内容。截至202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其中:动态综合信息142条,通知公告3条,政策规划5条,督察督办1条,重大项目实施批准信息2条,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此外,通过咨询电话、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有利于政务公开的其他形式进行公开,主动公开三公经费报告及畜牧业惠民政策。
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千阳县畜产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阳县人民路事业综合大楼214室;邮编:721100;电话:4241147;传真:4241147;电子邮箱:qyxxcj@163.com)。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