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南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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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南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1-01 10:21:19 浏览次数: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为深入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压实镇村保护发展森林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镇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功能,根据《千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千办发〔2021〕7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严格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覆盖率、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全镇党员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核心,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站所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维护生态安全,加快推进“草水副中心、幸福新南寨”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镇村联动,夯实责任。建立健全以镇村两级联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村林长职责,强化站所分工协作,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改革创新,富民惠民。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用足用活产业政策,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和林下经济,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坚持依法治林,机制创新。全面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区秩序稳定、资源安全。建立主体、任务、考核管理长效机制,为林长制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健全考核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总体目标

按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长期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突出责任主体、目标任务、保障机制三大创建,聚力森林质量水平、生态保障能力、林业产业效益三大提升,推进林长制会议制度、巡查制度、督查考核制度三大创新,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2021年11月底,在全镇13个村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做到工作有方案、有制度、有督查、有考核、有公示牌、有明确界限,使林长、护林员入网入格。到2023年,全镇森林覆盖率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全镇林地保有量持续增加,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展目标。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领镇林长制领导小组

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负责同志,镇党政办公室、组检、宣传、纪委监委、发改、教体、工信、自然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林业、气象等工作人员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千阳县南寨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在镇级林长、副林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

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分管林业的赵钢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副站长张小龙任办公室副主任,梁虎魁、周宇鹏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

1.镇级林长:镇党委书记、镇长。

2.镇级副林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集体林管护分站副站长。

3.村级林长: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4.村级副林长:村党组织副书记、副主任

5.权责林长:不动产权证书或林权证持证单位法人或个人,共有权利人由镇、村林长明确相应权责林长,村有林权责林长为村生态护林员。

(三)设立督察长

督察长由镇纪委书记和分管环保副镇长担任。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1.镇级林长工作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涉林开发项目初审,协调推进“护绿、增绿、管绿、活绿”四大工程,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管理考核;协调解决因权属不清等造成的争议纠纷;指导督促镇级副林长开展工作。

2.村级林长工作职责:负责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经营、管理工作,解决争议纠纷,明确权责林长,指导督促权责林长及护林员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经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村级副林长开展工作。

3.权责林长职责:负责履行其经营范围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义务(责任)。依法保护和科学合理经营利用森林资源,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积极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及时制止、上报林地范围内发生的盗伐林木、乱采乱挖、乱捕乱猎、毁林开垦、野外用火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林业有害生物、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损害情况。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督察长职责

检查和督察村级林长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村级林长进行约谈;指导督促村级林长、副林长开展工作;配合镇级林长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治理和年度工作落实,协调解决跨村行政区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日常督查、协调等工作,督促镇级林长和责任单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动态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镇级林长报告工作进展。

(三)镇林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及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牵头研究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定期组织调研,收集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优化工作方案;承办镇级林长制相关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全面推行林长制措施的组织落实;负责全镇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监管、监测和利用工作,掌握森林、湿地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四)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召开林长制各类工作会议,对林长制推行工作进行督导督查。

镇派出所:负责做好破坏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森林火灾救援现场的道路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

镇财政局:负责落实镇级林长制相关工作经费,统筹协调和安排森林资源管护及各项林业建设所需资金。

镇司法所:负责指导涉及森林、湿地等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涉木、涉林产品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

组检干事:负责将各镇、各部门林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林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

宣传干事:负责协调林长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项目干事: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制定林业生态建设规划。

教体干事:负责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引导在校学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增绿护绿行动。

工信干事:负责督导镇内工矿企业做好区域内规划编制及护林防火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自然资源干事:负责组织划定生态红线,保障生态建设用地,组织实施森林、湿地等资源确权登记。

环保干事:负责林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核;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住建干事:负责城镇绿化规划编制,城区绿化及园林景区建设,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市街道行道树、绿化林带等绿化苗木管护工作。

交通干事:负责全镇公路干线两侧绿线划定,按照权属和管护主体单位落实道路两侧林木管护,提升公路绿化成果;协助组织运力为森林火灾处置救援等工作提供运输保障。

水利干事:负责湖泊、河道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化,按照生态水系建设任务,协助做好绿化后期管护工作。

农业农村干事:负责科学规划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生产工作。

文旅干事:负责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

林业干事:负责全镇林业(湿地)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镇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镇国有林区护林防火工作,承办镇级林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管理干事:负责林长制实施的各种应急督导和监管及全镇护林防火相关职责。

行政审批干事:负责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等的行政许可工作。

气象干事:负责提供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各村:负责本辖区林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造林绿化、生态林管护、天然林保护、林木采伐管理、林地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9月底前)。9月底前,由镇林业站负责,制定科学合理、措施明确的镇级林长制实施方案和成立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10月底前,各村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报镇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12月中旬)。10月,召开全镇林长制工作全面启动会议,明确全镇林长制运行体制机制及工作管理要求,明确镇村林长责任生态区域和职责,落实各村、相关单位工作任务,推动全镇林长制工作快速展开。通过制作宣传公示牌、印发宣传彩页、新闻媒介等形式大力宣传林长制工作的目的意义、考核管理办法、各级林长责任生态区域和职责等内容,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林长制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12月20日前,各村负责完成林长制公示宣传牌安装任务。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各村要认真总结林长制工作经验及成效,形成2021年工作总结并上报镇林长办。镇林长办认真归纳,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照中省市县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镇林长制工作措施,确保2022年起,全镇林长制工作健康高效运转。

五、主要任务

(一)提升森林管护水平。把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全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划定保护区域,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森林草原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和自然保护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合理布局林长制宣传公示牌,明确保护区域和责任。依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封山禁牧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落实负面清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草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综合运用环保督察、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盾”行动、公益诉讼等手段,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增长支撑体系,加快形成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强化半专业扑灭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健全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机制,坚决遏制侧柏叶枯病、松材线虫病、松褐天牛、美国白蛾等森林病虫害扩散蔓延,提升森林灾害综合防控能力。

(二)加快国土绿化步伐。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实施低效林改造,积极开展森林抚育。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围绕全镇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产业,积极营造以苹果、核桃、花椒为主的经济林,以乡土优良树种、针阔混交为主的用材林、防护林。重点推进主干道路两边、镇村驻地周围生态修复。落实镇村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确保应绿尽绿。

(三)创新生态资源利用。积极发展种苗花卉、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利用和发展。探索有偿使用森林资源方式方法,切实做好碳汇交易等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落实。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各村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强化保护意识,正确履行职能职责,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按规定时间、规定动作将责任、任务、机制落实到位,形成村组户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行。各村级必须明确1名人员负责信息报送、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日常工作。

2.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工作任务。镇上要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站所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推动林长制规范运行和高效推进。

3.开展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横幅、广播、标语、网络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林长制工作,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制式,在镇、村显著位置各设“林长制公示牌”1块,推进宣传教育引导深入到位。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4.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制度考核。镇政府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镇对村目标责任考核,强化日常工作督查督办、检查通报,对林长制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利出现重大失误的村、站所和个人,镇党委、政府将进行追责问责。

南寨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