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做好2021年首批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7 10:43:28 浏览次数:

肾综合征出血热(以下简称出血热)是由汉坦病毒引起自然疫源性疾病,发病急,危害性大。我县为出血热疫区临近县区,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充分发挥疫苗防控疫情的关键作用,按省市关于出血热疫苗接种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就出血热疫苗接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简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多年接种实践证明,我国出血热疫苗的安全性和流行病学保护率效果显著。各预防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总结既往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的经验,分析接种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充分宣传动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充分发挥疫苗对目标人群的保护作用。

二、实施范围及接种对象

全县范围内未接种过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无接种禁忌症的16—59岁人群(1962年10月20日—2005年10月20日出生),包括常住和暂住人群,不包括过去明确患过肾综合征出血热的人群;2020年完成出血热基础免疫的人群。

三、免疫程序及接种方法

1、免疫程序:执行“2+1”免疫接种程序。基础免疫按0、14天的顺序注射肾综合征出血热双价疫苗各一针次;加强免疫在基础免疫后一年加强接种一针次。

2、接种方法: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两臂交替;每剂次接种剂量为1ml。

四、接种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了确保全县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局成立千阳县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副反应诊断处置专家组,负责全县接种工作的安排部署、人员培训、接种技术指导、疫苗供给、督导考核等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务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规范实施、科学应对,保证辖区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锁定接种对象

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出血热疫苗宣传动员工作,向广大群众全面宣传出血热的危害和预防接种的有效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动员接种对象主动接受预防接种,提高接种覆盖面,降低辖区出血热发病率。

(三)规范实施接种,确保接种安全。

1.加强疫苗冷链使用管理。县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务必加强疫苗冷链管理,做好温度监测,建立疫苗、注射器出入库记录,完善疫苗运输分配单、冰箱温度记录等资料。

2.严格执行“预约登记—预检询问告知—接种—留观”的接种流程。医生务必向接种对象告知注意事项,建立相应记录,坚决杜绝违反接种免疫程序的行为发生,同时做好接种现场急救、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时处理和报告工作。受种者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后才可离开。

3.认真做好接种记录。务必向接种对象提前告知接种疫苗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接种时,接种医生现场准确填写《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接种登记表》的纸质版,告知接种对象注意事项后扫码接种,并及时准确将接种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4.严格掌握接种禁忌。孕妇、哺乳期妇女、16岁以下儿童、60岁以上老人不得接种;发热、急性期病人、严重慢性疾病、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癫痫、脑病患者不得接种;过敏体质、患过敏性疾病、对卡拉霉素过敏者以及疫苗使用说明书标明的其他接种禁忌症者不得接种。

5.接种注意事项: 

①注射前请摇匀。

②安瓶破裂、含有异物、药液变色或沉淀不能摇匀者不得使用。

③同一接种对象避免基础免疫两针次接种不同厂家生产、不同类型的疫苗。

④严禁使用过期疫苗,严禁将疫苗用于临床治疗。

⑤对年轻女性要询问是否在妊娠和哺乳期,避免误种。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

县局今年将出血热继续列为重点防控的传染病,对各单位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纳入考核范畴。对于接种组织安排不力,接种进度慢,导致发病不能有效控制的予以通报批评。各接种单位务必加强本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接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