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10967/2021-02682
发布机构: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1-11-03 11:23:11
名  称:千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千政发〔2021〕19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3 11:23:11 浏览次数:

千政发〔2021〕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第32次会议任命: 

张静同志为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千阳县公安局局长;

李志政同志为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杜卿同志为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文晓梦同志千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县政府2021年10月14日常务会议决定,任命:

张静同志为千阳县公安局督察长(兼)。

免去:

文晓梦同志千阳县公安局督察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