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78924/2021-02680 发布机构: 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 2021-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30 17:32:22 浏览次数:


为更加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每人次最高限价60元调整为38元(含检测试剂),5人混合检测和10人混合检测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次10元,下浮不限。

二、属于“应检尽检”的,可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的,应为其同时提供单检和混检服务,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按要求,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三、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城,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四、医保支付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各市(区)医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