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高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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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崖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1-04 16:57:33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森林等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按照新修订的《森林法》,根据《千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千办字〔2021〕78号文件精神,结合高崖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镇战略,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推进镇域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筑牢林业生态屏障,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生态系统为目标,以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等为重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为加快推进“生态高崖、绿色高崖、美丽高崖”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镇村联动。建立健全以高崖镇党委、政府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夯实镇村各级林长和镇林场责任,着力构建“全域覆盖,网格管理”的林长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镇村两级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区域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镇村协作,镇村联动,形成各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统筹森林系统治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尊重自然,科学发展。结合我镇林业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精准管理,注重优良乡土树种培育,提高林分质量,实现森林生态价值最大化,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严格考核、问效追责。建立健全镇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林长制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实现森林等资源“两增、三保、三防”(三增,即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野生动物保护率;三保,即保林地面积稳定、保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保国家及省级保护动物种群数量稳定;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力争2021年11月底,在高崖镇级所属6个村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做到工作有方案、有制度、有督查、有考核、有公示牌、有明确界限,使林长、护林员入网入格。到2023年,全镇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全镇林地保有量持续增加,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展目标。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1.成立镇林长制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经济综合服务站、镇财政所、镇司法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千阳县高崖镇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林长办)设在高崖镇林业站,由分管林业的李少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干事冯张韩、管护站站长史文超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镇领导小组各站所成员单位,为镇林长制镇级责任站所;各责任站所要在镇级林长、副林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

2.分级设立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以行政区域为主的林长制组织体系。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林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镇属林场林长由镇长担任;各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林长,各村副支书担任村级副林长,负责本组范围内的林长制工作。权责林长为不动产权证书或林权证持证单位法人或个人。

3.镇级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镇分管环保领导担任。

4.建立健全镇村林长会议制度。镇党委、政府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林长、副林长和成员单位组成。镇村林长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听取副林长履职报告,组织实施好法定职责义务。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1.镇级林长工作职责:

高崖镇林长负责全镇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高崖镇副林长负责本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涉林开发项目初审,协调推进“护绿、增绿、管绿、活绿”四大工程,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管理考核;协调解决因权属不清等造成的争议纠纷。

2.村级林长工作职责:负责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经营、管理工作,解决争议纠纷,明确权责林长,指导督促权责林长及护林员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经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村级副林长开展工作。

3.权责林长职责:负责履行其经营范围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义务(责任)。依法保护和科学合理经营利用森林资源,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积极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及时制止、上报林地范围内发生的盗伐林木、乱捕乱猎、毁林开垦、野外用火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林业有害生物、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损害情况。

(二)督察长职责

检查和督察村级林长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村级林长建议镇纪委进行约谈;指导督促村级林长、副林长开展工作;配合镇级林长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治理和年度工作落实,协调解决跨村行政区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日常督查、协调等工作,督促镇级林长和责任单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动态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镇级林长报告工作进展。

(三)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召开林长制各类工作会议,对林长制推行工作进行督导督查;负责将村级林长制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纳入镇对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指导和协调做好林长制宣传工作,加大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项目,优化产业布局,加强项目管理;组织落实各级关于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产业政策;严格落实生态敏感区域企业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森林等资源确权登记;严格规范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严厉查处在林地内私自采砂,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指导做好林区内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镇内工矿企业区域内规划编制及护林防火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镇经济综合服务站:负责全镇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开展全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组织、协调、指导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辖区河道等范围内的造林绿化、苗木管护工作。

4.镇财政所:将镇级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并监督资金使用。

5.张家塬派出所:负责做好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救援等突发危害环境事件现场的道路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

6.镇司法所:负责对重要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

7.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涉木、涉林产品市场主体流通环节监管;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宣传;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巡查监管,坚决杜绝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8.各村:负责本辖区林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造林绿化、生态林管护、天然林保护、林木采伐管理、林地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9月底前)。9月底前,由林业站牵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要求,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制定科学合理、措施明确的镇级林长制实施方案和成立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镇党委会审定并报送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0月底11月初,各村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报镇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12月中旬)。10月中旬,召开全镇林长制工作全面启动部属会议,明确全镇林长制运行体制机制及工作管理要求,明确镇村两级林长责任生态区域和职责,落实镇、村工作任务,推动全镇林长制工作快速展开;12月20日前,将镇村林长巡查(工作)手册发放到位,完成林长制公示宣传牌安装任务;12月20日前,镇林长办负责完成镇级林长专题会议、镇林长办联席会议、镇级林长巡查、林长制督查考核、信息共享等制度的制定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各村要认真总结林长制工作经验及成效,认真归纳,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照中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镇林长制工作措施,确保2022年起,全镇林长制工作健康高效运转。

七、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镇域林业生态资源保护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国土用途管制制度。

2.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自然保护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落实森林等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自然保护地生态、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等补偿制度。

4.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组建专业扑灭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加强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建设。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村庄,要积极配备防火设备,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二)着力推进镇域绿化任务落实

深入实施退耕还林、防护林、天保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增加全镇森林资源总量。协助县林业局完成普舍村、雪白殿村2021年飞播造林万亩播种任务以及后续管护任务;2022年完成镇域范围内村委会、集中安置点、村庄主要干线的绿化任务;协调推进2022年雪白殿村、阳川寺村飞播造林万亩播种任务以及后续管护任务;常态化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退化林分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力度,优化林分结构,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

(三)着力推进林业资源合理利用

1.推进建立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合理调节各种产权纠纷。

2.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林果、种苗花卉、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协助执法部门加强执法监督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森林等方面的相关政策,确保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等行为。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各村作为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区域和职责,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强化工作推进,形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行。村级必须要确定1名人员负责信息报送、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体系机制,确保良好开局。加快建立镇(林场)、村、权责人三级林长制体系,成立组织机构,确保林长制顺利推行。镇林长办要抓紧制定林长制会议、巡查、信息、督查考核等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大力宣传公示,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利用宣传单、横幅,采取各种手段,大力宣传林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村应在责任生态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制宣传公示牌,公示林长信息、职责和责任范围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附件:1.千阳县高崖镇林长和护林员名单附件1:高崖镇林长和护林员名单.docx

          2.千阳县高崖镇林长制体系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