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1-12-02 08:35:30
名  称: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2 08:35:30 浏览次数:


 

                    千政办发〔2021〕39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

 

 

    

 

 

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经营者

“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督促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不断提升全县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宝鸡市统一建设市县一体化的“互联网+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统称“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智慧管理平台,将餐饮服务经营者现场操作过程与企业证照信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追溯、监管信息等内容,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实时向社会公众展示,方便监管部门和群众在线监督,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内容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的重点单位为全县持证各类学校食堂及幼托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工业园区食堂、提供网络订餐服务等单位,采取视频式展示方式,运用网络摄像机、硬盘存储转码设备(NVR),将视频信号通过互联网上传至全市智慧监管平台,利用手机APP、网络PC端,向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或学生家长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

主体资格可看。与行政审批局配合,在移动公众端向社会公示许可证件、量化等级信息、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原料来源可溯。建立健全电子追溯记录,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合格证明,按要求索取电子一票通,重点做好乳制品、畜禽肉、水产品、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材的电子进货台账,做到进货全程可追溯。

(三)加工过程可视。可远程观看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加工操作过程。

(四)风险隐患可控。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色标管理、“4D”厨房管理、“五常法”等管控措施,规范加工操作过程,防止交叉污染,实施严格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信息公开可查。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自查记录、监管部门日常巡查、行政处罚等信息。

(六)人民群众可感。消费者可在线查看餐饮服务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公众评价等关键环节,以食安指数综合评价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宣传阶段(2021年11月25日前)

各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广播、电视、面对面宣讲、LED屏、倡议书等方式,向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宣传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系统及其对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6日-2022年6月30日)

一阶段(2021年11月26-2021年12月14日),完成学校食堂及幼托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工业园区食堂、提供网络订餐服务等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设备安装任务,并将视频信息接入宝鸡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炼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12月1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场监管局。

第二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完成小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设备安装任务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全面推进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建设工作。

四、组织机构

成立千阳县“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和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镇、县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长: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

 员:  县教体局局长

县工信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卫健局局长

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五、责任分工

(一)各镇:各镇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工作。

(二)县教体局:负责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工作,并将视频信息接入全市“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三)县工信局:负责大型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工作。

(四)县民政局:加强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宣传和日常管理,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工作。

(五)县卫健局: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实医疗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工作

(六)县市场监管局:

1.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指导各镇及相关工作部门做好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各项工作;

2. 负责组织全县安装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3. 严格落实中、省、市食药安委关于“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的相关要求,应用全县统一智慧监管平台,积极主动完成建设任务。

4. 配合运营商,组织相关单位逐门逐户指导“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配合运营商对已经安装“明厨亮灶”系统的,进行改造、调试和对接;配合银行以“流量思维”模式对商家进行费用补贴。

5. 广泛应用手机APP做好管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开展“媒体走进厨房”公众参与活动,鼓励消费者使用手机APP参与监督,不断提高辖区餐饮业智慧管理水平。

6. 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广泛运用企业端APP做好企业自律,开展定期自查,加强进货管理、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及时回应公众意见和投诉。

7. 执法人员要运用移动执法监管端APP做好日常监管,开展日常检查、记分管理、大数据分析等

8. 引导广大消费者运用公众端APP,随时查看企业资质、食材来源、食品加工过程、推荐菜品、消费点评等。

(七)县环保新材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督促园区企业加强对职工食堂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落实园区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工作。

(八)网络运营商:以包月计费方式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互联网及设备安装维护服务。按标准规范安装终端设备,指导商户安装、使用系统。要保质保量接入全县智慧监管平台,保障公众通过电脑、手机等固定或移动终端随时查验、储存指定监控点的实时监控图像;支持监管部门对指定监控点监控图像的实时查验,确保具备图像显示、抓拍、回放以及手动切换、单画面定时切换、全屏多画面切换等功能。对原来已安装视频监控的单位,可按照设备利旧原则,指导其接入全县智慧监管平台,避免资源浪费。

(九)合作银行:负责以“流量思维”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接入商家进行费用补贴。

(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加快推进网络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与“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无缝对接。对接入“互联网+食品安全”系统的商家开发专用视频展示模块,并设置专项分值,以流量思维推广全县使用“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程,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

(二)加强引导,营造氛围。各镇、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借助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文明城市复审等工作平台,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的规范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导,严守纪律。县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对全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此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低价、快速、优质原则,推进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鼓励多家网络运营商、设备提供商和技术服务公司广泛参与,公平竞争,商户自由选择,严禁收取不合理费用,严禁垄断经营、搭车收费。

 

附件:1.“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标准

2.“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视频接入标

3.“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接入任务分解

 



 


附件1

 “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标准

内容

   

分值

   

操作

展示

1.原料清洗。能展示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分类清洗画面,并可以看到该区域的卫生状况,每缺一类扣4分。

12

1.使用高清摄录设备,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

2.就餐场所通过显示屏能清晰展示相关操作画面;

3.能在互联网上进行操作展示,并接入宝鸡市“互联网+食品安全”系统应用。

2.切配。能展示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分类切配画面,并可以看到该区域的卫生状况,每缺一类扣4分。

12

3.烹饪。能展示烹饪和成品摆放画面,可以看到地面、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卫生状况,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未展示各扣6分。

18

4.专间。能展示制作加工和成品摆放画面,并可以看到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干净程度,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食品加工过程,未展示各扣6分;能展示预进间洗手消毒和进入专间画面,未展示扣8分

32

5.餐具清洗消毒。能展示餐用具清洗消毒画面,并可以看到餐饮具回收、清洗、消毒、保洁等过程,未展示扣12分。

12

物联

感应

6.在厨房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智能感测、餐具消毒智能感测、冰箱及专间温湿度监测等物联感知设施设备,能对专间温度、紫外线灯消毒,餐饮具消毒,冰箱温度进行自动监测。安装挡鼠板移位智能检测器。

加分项

信息

公示

7.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每缺一类扣3分

12

8.未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扣2分。

2

说明:1、建设要求具体内容可以合理缺项;若有数个专间,则按实际数量和分值评分。

2、扣分项中每小项扣分分值相加不超过该内容设定的分值,加分项总计不超过20分。

3、标化分数=实得分数÷应得分数×10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达标。

附件2

  

“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视频接入标准

内容

   

   

网络

摄像头

传感器类型:200万像素传感器

视频压缩标准:H.264|H.265

压缩输出码率:500Kbps-8000Kbps

码流数目:双码流

最大图像尺寸:1920*1080

接入协议:ONVIF GB28181

智能报警:移动侦测 0

网络协议:支持TCP/IP,IGMP,SMTP,DHCP,DNS,DDNS,NTP,RTSP,RTMP直播

P2P支持P2P远程连接回看存储视频

有线网络:1个RJ45 10M/100M 以太网口

存储功能:支持最大64G存储,自带64G存储卡

集控平台:支持集控平台参数设置,远程升级和远程控制等功能

防护等级:防水雾、防油烟功能 

接入宝鸡市“互联网+食品安全”平台

网络

接入

最低标准:上行带宽每路视频>=5m,下行带宽>=50M;推荐标准:上行带宽每路视频10M,下行100M 。


最高

限价

最高限价:宽带费用最高不得高于50元/ 月;每个摄像头费用最高不得高于30元/ 月,原有设备利旧接入,

不得单独收取额外费用。


 

 

 

附件3

 

“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接入任务分解表

序号

餐饮服务单位名称

安装位置

责任单位

1

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49家)

1.原料清洗

2.切配

3.烹饪

4.专间

5.餐饮具清洗消毒

县教体局

2

大型餐饮(11家)

县工信局

3

养老机构食堂(2家)

县民政局

4

医疗机构食堂(11家)

县卫健局

5

中小型餐饮(90家)

县市场局

6

工业园区食堂(15家)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图解:http://www.qianyang.gov.cn/art/2021/12/3/art_13701_1461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