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0967/2021-00541 发布机构: 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欧超等两名同志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19 15:19:17 浏览次数:

 千政发〔20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欧超等两名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称职,取消其任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0年1月起计算: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欧超;

千阳县畜产局副局长李军。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