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2-08 16:29:0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千阳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千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千阳县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公开栏、电子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51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主平台公开信息5948条,涉及政务新闻、政府文件、政策规划、政策解读、重点项目建设、三大攻坚战等内容;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035条;通过电视新闻、电子屏、公告栏、宣传册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527条。实现585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全程在陕西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办理,网上可办率98.7%,593项办理事项可通过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占政务服务总事项的72%。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修订完善《千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千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流程、审核答复、整理归档等工作程序,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得到了全面规范加强。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制定印发《关于邀请公民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公民代表列席政府会议的范围和程序,以及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的主体、范围和方式;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及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培训会”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对提高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积极回应关切。严格落实限时办理制度,全年共办理市长信箱30件、县长信箱网上留言155件,共计185件,全部按期答复办理,办结率100%;宝鸡市“12345”政务一号通平台转交案件858件,办理答复858件,办结率100%,真正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五是完善平台建设。制定印发了《千阳县政府网站管理细则》《千阳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7个镇35个部门,进一步夯实了监管责任,建立了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安全审查、应急响应、专人专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规范安全运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国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要求,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统一版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

六是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坚持每季度对各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年终报送考核办,为目标责任考核提供依据;根据每月政务公开考核排名,督促存在问题责任单位核查、整改,对核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限期督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还存在解读不及时、不全面、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等现象;二是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工作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条例》规定,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决策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政府承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54件,分别交由县级20个部门单位和2个镇政府进行办理落实,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

县政府承办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129件,分别交由县级27个部门单位和2个镇政府进行办理落实,已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