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78916/2021-00300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1-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就业、创业培训(SYB)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5 17:07:42 浏览次数:

按照《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进我市就业(创业)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函(2018)442号)文件精神,现就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就业、创业培训(SYB)机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千阳县境内依法设立持有有效办学许可证等审批证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以及各类合法合规的教育培训机构,并愿意承担2021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服从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管理。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或相关培训资质;

(二)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理论教室、实训场地及许可专业(工种)培训必备的设施设备;

(三)具有开展许可专业(工种)培训所需的管理服务人员、教学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师资配备;

(四)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

(五)熟悉就业(创业)培训业务,具有规范的专业课程设置、培训计划及方案;

(六)培训业务开展正常,具有较好的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近两年各项培训任务完成效果良好;

(七)制定培训就业方案且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

(八)社会信誉度高,无不良记录、投诉和违反行业要求及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三、备案所需基本资料

(一)千阳县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报告(包括机构概况、专业设置、申请备案工种、师资力量配备、设施设备等);

(三)人社、教育等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机构编制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签名、盖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培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附清单、图片);

(六)专、兼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近两年在人社、教育、民政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培训机构的年度检查(考核)中,年检(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证明材料;(在我县新设立的培训机构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八)诚信承诺书(注明有无被依法禁止开展业务、财产冻结、行政处理、不良记录以及提交备案资料是否真实等情况)。

四、备案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地点: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9办公室

咨询电话:0917-4245450

五、备案培训机构要求:

(一)参与认定备案的申请资料一律不予返还(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各申请机构和单位自行留存。

(二)申请备案的机构必须以规范文件形式向千阳县人社局分别提交上述材料。材料制作要求:纸张大小为A4,请按“备案所需基本资料”顺序整理后提交。

(三)备案资料审查期间,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提交备案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有造假,将不予备案。经局务会议研究后,对符合要求的院校、培训机构进行网上公示公告。


附:千阳县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