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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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24 10:24:03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稳妥规范推进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推进教育公平,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目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园,划片招生”的原则。根据适龄幼儿人数、园所分布、学位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幼儿园服务片区(民办幼儿园不划分服务区),保障学前适龄幼儿接受教育。

(二)坚持“公民同招,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实行同步招生。开学前,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示招生区域和招生规模,民办幼儿园向社会公示招生规模,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分区分类,梯次招录”的原则。公办幼儿园在划定的服务区基础上,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顺序,第一批次录取服务区内户籍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第二批次录取服务区内具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幼儿入园,第三批次录取服务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入园。

(四)坚持“统筹调剂,随机派位”的原则。公、民办幼儿园根据各批次录取人数和幼儿园学位资源情况,在幼儿园招录人数已满或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统筹调剂或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适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片区划分

全县各幼儿园要按照办学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规模,按照园舍条件,确定招生人数,不得产生大班额。公办幼儿园按照划定的片区范围执行,属于省市规定的享受入园优待条件的适龄幼儿,由县教体局依据规定,核实情况,统筹协调,优先安排入学;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根据居住地就近纳入所在区域公办幼儿园服务片区;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依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予以接收。

1.县幼儿园:县城启文小学西校区--汽车站--团结路以东城区居民子女、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千河桥南宝平路以东城区及城郊居民子女。

2.县西新幼儿园:县城启文小学西校区--汽车站--团结路以西、新建路--侯家坡村入口路以东、文化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和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县恒大幼儿园:县城西新区文化路以南(丽景佳苑小区)、千河南岸宝平路以西、宝汉高速千阳出口以东、冯坊河以东-新建路—侯家坡村入口路以西城区居民子女和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崔家头镇中心幼儿园:镇域范围内居民子女。

5.南寨镇中心幼儿园:镇域范围内居民子女。

6.张家塬镇中心幼儿园:张家塬镇王家庄村、晖川村、柳家塬村、南湾岭和寺坡村居民子女。

7.张家塬镇文家坡幼儿园:城关镇红升村和张家塬镇新文村、曹家塬村、宝丰村、七一村居民子女。

8.草碧镇中心幼儿园:镇域范围内居民子女。

9.水沟镇中心幼儿园:水沟镇新中村、夹咀村、水沟村、裕华村、辛家沟村、三泉村居民子女。

10.水沟镇柿沟幼儿园:水沟镇纸坊沟村五至八组、英明村、柿沟村和丰头村居民子女。

11.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不划分招生服务范围,实行自主招生,但必须遵循就近原则,执行在园人数规定。

暂未划分服务区的镇村适龄幼儿依据实际居住地可以就近选择幼儿园或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就读,各幼儿园开学前要对招生片区以及招生规模向社会公示。

四、招生工作流程

各幼儿园应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幼儿入园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为入园登记提供基础性保障。幼儿入园年龄满3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为线),幼儿入园程序:

1.开学前公示幼儿园服务范围和有关事项;

2.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和房产证、幼儿接种证到幼儿园报名;3.幼儿园审核入园幼儿资料;

4.填写电子注册信息;

5.县教体局审核入园幼儿学籍信息;

6.正式入园。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服务区内的幼儿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进城务工并购买住房居民幼儿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原件、复印件;

3.非户口所在地(外县区)幼儿需提供监护人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务工单位三年以上务工证明。

5.属于优待对象的幼儿提供相关优待证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幼儿园要加强对幼儿入园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招生工作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幼儿入园工作机制。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科学编班规定,严格控制班额设置,坚决消除大班额、大园额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要严格按照满3周岁的年龄要求招收幼儿,严禁接收不足龄幼儿入园,避免产生学前教育资源的过度挤占。要严格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三)严格监督检查。县教体局将对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建立招生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幼儿园,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县督导室要将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专项督导和常态督导。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围绕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社会各界知晓就近入园有利于适龄幼儿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学前教育有序入园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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