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千阳县2021年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30 15:33:31 浏览次数:

根据市卫健委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宝卫疾控发〔2021〕142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印发《千阳县2021年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警觉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肺结核检查是学生入学体检的必查项目。各单位要从思想上提高警觉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做好学校结核病组织筛查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应筛尽筛,分类管理的原则,各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学生及时有序筛查。承担筛查工作任务的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辖区学校做好体检筛查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措施

各学校要结合健康学校创建等活动载体,通过多形式、多途径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学校和辖区医疗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入学新生的宣传动员,要将《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配发至工作人员,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手册》下发到每个学生,使学生和家长、教职员工了解结核病筛查的目的和意义,主动接受筛查。县疾控中心要对筛查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职责明确,技术娴熟,标准统一,保证筛查质量。各医疗单位要及时将筛查结果反馈给学校和学生,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类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开展督导考核,确保筛查效果

县卫健局和县教体局将全县学校结核病筛查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工结核病筛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学校和各医疗单位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结核病筛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