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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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8-06 17:49:10 浏览次数:

为加强全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千阳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惠强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连咏梅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李  杰  县教体局副局长

张  辉  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长

成  员: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

          县教体局政秘股负责

          县教体局督导室负责

          县教体局人劳股负责

          县教体局项目办负责

          县教体局计财股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三、总体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义务教育招生网络平台,按照服务区范围,监护人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信息,学生身份证号码是唯一检索信息。实行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分区分类,梯次招录”的原则。在划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基础上,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顺序,第一批次录取服务区内户籍一致的适龄少儿入学,第二批次录取服务区内具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少儿入学,第三批次录取服务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儿入学。

(四)坚持“统筹调剂,随机派位”的原则。根据各批次录取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情况,在学校招录人数已满或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统筹调剂或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适龄少儿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一)具有千阳县正式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脱贫家庭子女、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结合实际居住地,按照招生区域划分,纳入相应学校招生范围

(四)符合下列优待条件的适龄少儿,由县教体局依据规定,核实情况,统筹协调,优先安排入学。

1.《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宝政办函〔2018〕137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9〕7号)、《关于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0〕160号)等政策规定的属于优待的对象。

2.属于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以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来陕工作的外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五、招生服务区划分

(一)初级中学:

1.红山中学:县城非农户口居民子女;‚城关镇惠家沟村和高崖镇居民子女;ƒ水沟镇纸坊沟村五至八组、英明村、柿沟村、丰头村居民子女;④什坊街以西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城关中学:城关镇千川村、新民村、城内村、西关村、北台村、红升村、段坊村、新兴村、冉家沟村、侯家坡村居民子女以及在上述村购地自建房、租住房居民子女;‚水沟镇纸坊沟村一至四组及张家塬镇辖区居民子女;ƒ什坊街以东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南寨中学:南寨镇、崔家头镇辖区居民子女。

4.寇家河中学:草碧镇辖区和水沟镇新中村、夹咀村、水沟村、裕华村、辛家沟村、三泉村居民子女。

(二)小学:

1.启文小学:千河北岸:启文小学西校区--汽车站--团结路以东:城区居民子女、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千河南岸:桥南宝平路-龟山口以东城区及城郊居民子女;ƒ城关镇:惠家沟村七至九组、城内村、北台村、新民村和西关村一至五组居民子女。

2.燕伋小学:千河北岸:启文小学西校区--汽车站--团结路以西:城区居民子女、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千河南岸:桥南宝平路-龟山口以西(包括高崖小区、庙岭小区)城区居民子女;ƒ城关镇:惠家沟村(宝平路以西)、西关村六至八组、侯家坡村和段坊村一组居民子女。

3.元明寺小学:城关镇冉家沟村和水沟镇纸坊沟村一至四组(就近原则)以及城郊需寄宿的居民子女。

4.崔家头镇中心小学:崔家头镇辖区居民子女。

5.南寨镇中心小学:南寨镇南寨村、闫家村、龙泉寺村、新西村、大寨村、邓家塬村、千塬村、小寨村、三合村、尧头村一至十二组居民子女。

6.水泉小学:南寨镇水泉村、闫家庵村和尧头村十三至十五组居民子女。

7.朝阳小学:南寨镇朝阳村居民子女。

8.城关镇中心小学:城关镇千川村居民子女。

9.新兴小学:城关镇新兴村居民子女。

10.段坊小学:城关镇段坊村二至五组居民子女。

11.张家塬镇中心小学:张家塬镇王家庄村、晖川村、柳家塬村、南湾岭村、寺坡村居民子女。

12.文家坡小学:城关镇红升村和张家塬镇新文村、曹家塬村、宝丰村、七一村居民子女。

13.高崖镇普社小学:高崖镇辖区居民子女。

14.草碧镇中心小学:草碧镇草碧村、罗家店村、邢家塬村、上店村、白村寺村和寇家河村居民子女。

15.董坊小学:草碧镇龙槐塬村、董坊村和坡头村居民子女。

16.水沟镇中心小学:水沟镇新中村、夹咀村、水沟村、裕华村、辛家沟村、三泉村居民子女。

17.柿沟小学:水沟镇纸坊沟村五至八组、英明村、柿沟村和丰头村居民子女。

18.张家塬镇双庙塬小学:张家塬镇双庙塬村、观明村居民子女。

各中小学开学前要对招生服务区以及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

六、招生工作流程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建立网上招生平台,小学、初中入学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入学。小学入学学生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小学生入学程序: 

1.公示学校服务区范围;

2.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按照服务区范围,选择就读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登记相关信息。

3.学生家长提交相关资料,学校审核入学学生资料;

4.录取,发放录取通知;

5.填写电子注册信息;

6.正式入学。

七、报名所需资料

1.服务区内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及务工单位三年以上务工证明;

3.非户口所在地(外县区)学生需提供监护人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属于优待对象的学生提供相关优待证明。

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资料清单,对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入学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资料不全的要求补充提交,对提交虚假资料的不予报名确认。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

(二)落实控辍保学。各镇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摸清辖区适龄入学少儿底子,逐人核查入学就读情况,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向服务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各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根据其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做到“一生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三)规范招生管理。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编班规定,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班额设置不得超过标准要求。要严格落实课程标准,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要求。

(四)强化宣传引导。县教体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开展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范围、报名流程、审核条件等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宣传引导,要利用公示栏、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就相关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引导广大家长知晓政策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共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五)严格监督检查。县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建立招生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专项督导和常态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