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县档案馆 |
发布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就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1年我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及舆情处理工作,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部门动态共计37条,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单位机构职能1条,单位领导2条,发布千阳大事记3条。
2.依申请公开开展情况: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3.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做到了网站信息上传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审,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力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力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馆政务公开工作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和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单一,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途径,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丰富公开形式;三是增强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及时总结提炼亮点和经验,勤于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