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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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5:06:3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汇总202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公开有序。我局明确了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建立政务公开审核程序,实行审查复核制度。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业务人员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扎实推进了政务公开的实施和开展。

(三)工作扎实,措施有效。一是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二是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本局工作;三是加强各股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共179条。 其中,部门动态104条、通知公告7条;建议提案9条、政策规划1条、督察督办1条;县级部门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2条;灾害事故救援及预警信息4条;应急管理15条;生态环境17条;批准和实施信息1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之,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撰写质量有待提升。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工作推进: 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二是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更好的服务于群众;三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