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0967/2022-03739 发布机构: 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解读:千阳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0-10 18:16:5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工作深入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县域各类实体经济做大做强,推动千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就是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在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新登记为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个转企”不仅是市场主体名称的更改,更是市场主体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是实现市场主体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推动个转企工作顺利开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全县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参照外地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支持个体户转型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目标任务

《意见》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力争用三年时间,鼓励引导35户以上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在全县构建起较为完善的个转企扶持政策框架,使个转企成为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制定依据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个体户转型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22〕56号)

四、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任务措施、保障机制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力争用三年时间,鼓励引导35户以上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在全县构建起较为完善的个转企扶持政策框架,使个转企成为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按照“主体自愿、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的原则,支持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二)坚持分类指导、科学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对实力较强、条件较成熟的个体工商户,要加快促进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转企仍有顾虑的个体工商户,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对规模较小、但潜力较大、成长性良好的个体工商户,要加强关注和培育。

(三)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加强部门间分工与协作,加大转型前、转型中,转型后的服务力度,共同推动个转企工作。

第三部分是任务措施。

(一)全量摸底把握实情

对全县登记存续个体工商户开展摸底调查,及时准确掌握全县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清单和行业、规模、用工等多维度个转企数据库。

(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1.推进证照登记便利化。为有条件、有意愿转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名称变更、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办理、注销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对转型企业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事项没有发生变化的,许可证继续沿用。许可证到期后,重新申请换发。对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重新办理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支持商贸业发展转型。鼓励发展迅速且达到一套表调查单位纳统标准的商贸个体工商户及时转企转型。

3.鼓励家庭农场转型。鼓励工商资本向农村流动,支持多种形式投资入股联合发展,帮助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转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完成登记后,享受国家和省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转型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政策。

5.统筹加大资金投入。以多种形式投入专项资金,通过降低房租、水电等经营性成本的方式,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

6.加强转企孵化培育。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入驻产业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对支持个转企的孵化载体实施重点扶持,帮助孵化载体吸纳有个转企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入驻,提供上下产业链信息对接服务。

7.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对转型个体工商户,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要求的,按企业职工培训政策执行,给子职业培训补贴,帮助提升雇工技能。按规定落实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阶段性政策。

(三)积极做好融资配套

1.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实施“金融顾问”“四贷促进”等机制,提升个体工商户融资获得感。实施“五项公示”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做好信息公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2.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稳步提升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投放比例,最大限度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新增贷款业务,简化贷款流程和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办理,对符合自主支付要求的个体工商户,采用线上随借随还方式提高用款效率。

3.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向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顾问费、咨询费,严禁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

4.合力拓宽融资渠道。最大限度减少个体工商户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及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开启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相关手续。

5.支持产权质押融资。完善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权质押及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畅通融资渠道。

(四)提供多维扶持服务

1.升级信息服务平台。为个转企在融资、在线培训、招聘、交流和使用等提供多元化信息服务,每年对个转企企业实施线上精准跟踪服务。

2.深入开展创业培训。定期开展个转企创业培训辅导,开展线上个转企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指导转型企业顺利开展经营活动。

3.做好知识产权保障。开通个转企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绿色通道”,依请求优先受理,“点对点”推送商标专利知识及商标融资政策。

4.强化党建引领驱动。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的政治、组织、资源和宣传优势,广泛宣传个转企优惠政策,积极在个转企企业中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培树一批党建典型。

第四部分是保障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个转企工作稳步推进。制定配套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广泛宣传个转企工作相关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主动性,树立发展典型,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原文:http://www.qianyang.gov.cn/art/2022/10/10/art_15584_1555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