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7 15:49:35 浏览次数:


千财社指(202247

 

县民政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13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50万元,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在组织执行中,按照市财政局、民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06号)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支付类型为:国库集中支付。

附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千阳县财政局

2022830 

抄送:预算股、国库股,档(二)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千阳县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

千阳县民政局

资金金额(万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350

      其中:财政拨款

350

            其他资金


1. 切实实施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 , 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切实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3.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临时救助政策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                   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4. 存在流浪风险未成年人开展摸底排查、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                         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 从源头 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5. 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 , 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实施 , 使                       生活得到保障。6. 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 , 协助其及时返乡 , 障其基本生存权益。7. 协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固工作 , 针对存在外出流浪乞讨风险人群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数量指标

符合城乡困难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

1.8万人

质量指标

通过“一卡通”发放资金,实施精准救助。

符合标准

时效指标

2022年1月至12月

12个月

成本指标

中央直达资金

35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用充分发挥 ,显著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有效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长期

满意

度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象满意率

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