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0967/2022-03964 发布机构: 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解读:千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

发布时间: 2022-11-01 19:18:1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编制了《千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宝鸡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衔接《千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十三五”工作成效、防治工作基础、面临的形势,编制《千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二、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宝鸡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规划目标和期限

《规划》目标是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体系,完成县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初步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县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能力,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四、主要内容

第一章为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分析我县地质灾害现状,总结“十三五”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研判分析“十四五”时期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第二章为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抗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推进、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合力防灾”的原则。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能力建设体系,完成县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初步形成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县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能力,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一是将千阳县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个、中易发区2个、低易发区1个、非易发区2个。二是将全县划分为8个重点防治区、1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三是重点防范对象。提出了重点防范对象、重点防范交通干线。提出由行业部门加强和督促对重点防治区内重要基础设施和拟建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等周边或沿线区域责任单位落实调查、监测、治理等措施,确保安全。

第四章为工作部署。一是调查评价。提出了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掌握风险隐患底数;加强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开展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调查,确保应急抢险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二是监测预警。加强群测群防、自动化监测、气象预警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三是综合治理。通过应急治理降低地质灾害危害,通过综合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减少地质灾害危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能力建设。通过培训、宣传,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及意识。

第五章为经费估算。一是经费估算依据。二是经费估算及年度安排。

第六章为保障措施。一是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责任。二是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防治经费。三是制度保障,强化制度建设,提高防治效率。四是监督评估,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实施成效。

原文:http://www.qianyang.gov.cn/art/2022/11/1/art_15584_1577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