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78924/2022-00194 发布机构: 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 2022-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层转《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6 09:32:49 浏览次数:

为持续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数据采集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使用监測内容和范围

药品使用监测数据采集报送范围覆盖我省全部三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80%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医联(共)体的,以紧密型医联(共)体为单位统一进行填报,成员机构不再单独报送。

监测数据采集报送内容为医疗卫生机构药物的配备品种、使用数量、采购价格、供应配送等具体用药目录和配备使用情况。监测数据采集报送详细内容及说明可通过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药管平台)首页登录国家药品使用监测系统下载使用。

二、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月13日前各市完成新增及修改的医疗机构联络人名单、需变更或注销的医疗机构信息、紧密型医联(共)体名单等信息收集,填写报我委后,统一汇总上报国家;

(二)2月28日前各市组织医疗机构开展YPID编码比对并报送数据;

(三)3月31日前完成上传数据的质控和不合格数据质量修正、重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委直委管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支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必要的工作条件。各市要每天登录监测信息系统,掌握工作进展,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时限和规范要求,保质、保量、高效完成数据采集报送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国家统计信息中心将编写数据采集报送操作手册,开通技术支持电话,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由于参与药品使用监测工作的医疗单位多,为了提高效率,省级今年不再组织统一的技术解答,省级组建市级技术指导交流群。各市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数据采集,依托本市三级、二级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利用统一建设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等资源开展YPID集中比对,分片包抓帮扶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按时完成本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确保数据质量。此次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监测工作涉及范围广,质量要求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选取医疗卫生机构并督促指导医疗机构选取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药品相关业务知识和信息化基础知识的技术人员作为固定监测员,按时准确报送数据。委直委管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时限要求率先做好数据上报工作,并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要求为各市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按期完成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报告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