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城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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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城关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3-31 18:49:14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扭住抓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突出矛盾以及国内外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持续做好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武装部长任组长,镇应急干事、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全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督促各村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各村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沟通,按照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并按照时间节点向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上报工作进展。

三、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各村和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对照两办《意见》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按照以下两大类突出问题和三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一)两大类突出问题

1.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不及时,针对性不强,重大安全风险预防措施落实不深不细,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及时、掌握不透彻,措施缺乏针对性。二是整治不深不细,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分类整治认识不足,整治不深入、不全面,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整治不认真不彻底。三是安全投入不足,对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农业、城市燃气等类型企业,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安装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定期对检测装置开展检验,部分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等。四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兼职消防队和应急处置队,应急处置预案不完善,演练不及时。

2.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安全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对辖区内企业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情况不清楚、底子不明确,对存在的安全风险不了解,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聘请危险化学品专家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指导服务,全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中风险区域包抓责任人落实不到位,个别包抓人员只挂名不履职现象时有存在。三是信息互通滞后,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审批等环节中,与上级单位互通不到位。

(二)三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

3.生产储存环节。一是部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安全管理不实、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完善;报警检测系统、防雷预警系统失灵或未定期效验,储存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部分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区域本质安全水平低,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不完善,消防设施不达标,应急物资不齐,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4.交通运输环节。一是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不齐全“违法运输”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部分企业危险化学品配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押运员。四是油气长输管道缺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高后果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5.废弃处置环节。一是个别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贮存设施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三是部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存在短板。

各村可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与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利用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及时督促相关企业对照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对发现的违规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及时报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配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委〔2020〕10号)和《千阳县县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千安委发〔2022〕3号),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两办《意见》重点工作。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开展工作任务落实“回头看”。(各村委会)

2.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结合本方案中“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要求和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各村委会)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配合县发改局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和辖区内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要对照本方案,结合本方案中“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的落实和职责,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于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12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

(二)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各村委会要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深入开展集中治理。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督促监管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人员能力素质,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保障制度措施。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治理走形式摆过场、责任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重大危险源排查不力、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加强警示教育,确保集中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认真履职,加强督导。各村委会要把本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本辖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定期不定期方法,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由此导致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千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