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服务协作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5-23 15:49:32 浏览次数:

为强化本局股室及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确保“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受理环节。由一件事专窗统一负责收集申请人提交的一套材料,按照办理证照类型,分发本局股室或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资料不齐有误,且属于非要件的可采取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资料,后续在踏勘现场或领取证照时补齐;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不予受理。

2.审核环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由本局股室或部门人员分别进行审核(主要对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相关分管领导审定(需股室或窗口人员审批的不用提交分管领导)。

3.踏勘环节。申请事项需踏勘现场的,由商事登记股(综合事务股)牵头,相关股室或部门踏勘人员配合,一次进行勘验;需手机远程线上勘验现场的,按千阳县手机远程线上勘验现场工作办法进行。

4.审批环节。按照审批事项权限划分清单,经分管领导审定,需提交

局务会研究的,由综合事务股提交局务会,其他股人员列席;不需提交局务会的,由分管领导签批,相关股室办理;其他部门审批程序按其规定在一件事一次办并联审批规定时限内完成。

5.公示环节。申请事项审批前需听证的,按法规规定进行;申请事项审批前或审批后需公示的,由涉及股室或单位按照公示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制证环节。由本局相关股室和其他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制证打印。

7.送达环节。由商事登记股(综合事务股)负责,对申请事项所有证照进行收集,统一发放或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