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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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中心将于近期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租赁补贴年审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及领取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家庭的住房证明。
二、年审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30日
三、年审地点: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城西新区行政事业大楼B座325室)
四、其它事项:
1、各家庭是否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以民政局2022年审验结果为准。
2、各家庭应如实提供审验资料,提供的住房证明需真实有效,我中心将组织人员对住房情况进行入户调查,资料提供失实的家庭,我中心将取消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3、各租赁补贴保障家庭逾期未参加年审者,我中心将取消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特此通知
千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