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78918/2022-03537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2022年8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8-01 17:00:23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4241273

传真:0917-4241273 

邮箱:

通讯地址:千阳县东海路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

邮编:72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千阳县2021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

千阳县南寨镇闫家庵村以北谢家沟;张家塬镇寺坡村以东

千阳县灌溉管理站

宝鸡市长安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谢家沟水库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卧管等建筑物组成,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对大坝坝体、溢洪道进行加固,同时增设安全监测控制系统;郝家坡水库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卧管等建筑物组成,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对大坝坝体、溢洪道放水建筑进行加固,同时增设安全监测控制系统和供水浮桥。项目总投资1189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2.8%。

陆生生态:①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②施工期间划定施工范围。③施工时应尽量收集保存建设中水久占地、临时用地所占用耕地的表层熟土。④施工结束后及时修整,恢复原貌。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开挖面裸露地表采取绿化措施。

水生生态:①加强施工人员鱼类保护宣传。②加强工程区域的环境管理。③建立和完善鱼类资源保护的规定,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④建立鱼类保护应急机制,对施工围堰内的鱼类及时进行放归。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