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县财政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8-02 09:09:00 浏览次数:

为切实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全县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按照上级部门要求,7月份千阳县财政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全县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

采购人全面排查政府采购中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问题,对未按规定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及时清退,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对收取质量保证金或者合同支付金额中预留质量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或支付相关供应商。要求今后签订合同时,不得在合同中列明收取质量保证金或者将未支付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由采购人限期内立即进行整改,除及时退还质量保证金外,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合同等模板和标准文本中关于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的内容和条款同步予以调整修改。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强化监督指导,进行跟踪问效,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多的采购人,通过通报、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落实,限期整改,及时纠正,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推动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好供应商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