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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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2022年健康千阳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6 08:37:07 浏览次数:

2022年健康千阳行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千阳建设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健康千阳2030”规划纲要》《关于推进健康千阳行动的实施方案》、健康委《健康千阳行动(2021-2030年)》精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持续推进健康千阳行动和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总体工作安排

(一)加强推进协调。召开健康千阳建设工作委员会会议,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细化工作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运行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健康千阳建设中的重大难题或问题。定期召开健康千阳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示范引领,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考核评价。印发《2021-2022年健康千阳行动考核方案》,进一步落实各镇、县级各部门健康千阳行动的主体责任。以主要健康指标完成情况为导向,组织开展健康千阳行动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康千阳行动专项工作考核得分依据。

(三)加强支撑保障。调整健康千阳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委员参与健康千阳建设行动重大决策部署、相关规划与方案等研究论证等工作,为健康千阳行动督导、监测、考核有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加强监测评估。开展健康千阳行动监测评估工作,运用健康陕西建设监测评估信息化系统,对年度主要健康指标和考核指标进行监测评估,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监测评价,形成专题评估报告,及时指导各专项行动科学、规范开展。

(五)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各部门积极参与健康陕西行动暨爱国卫生运动知行大赛,普及健康知识,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千阳行动宣传推广,为健康陕西、健康宝鸡宣传平台提供宣传稿件,开展健康千阳典型案例宣传推广,设立健康形象大使,开展“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六)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组织开展2021年度健康县城建设评价工作。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建设,启动草碧镇、水沟镇国家卫生镇创建,全力迎接国卫复审省级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测评,扎实开展各级各类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创建。巩固提升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国家健康县区。

(七)推进健康千阳17项行动。围绕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三项核心任务,聚焦重点人群、重大疾病、重点部位、健康影响因素,积极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持续推进健康千阳17项行动。

(八)提升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水平。在全县各级各类健康细胞示范单位内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八个一”达标提升活动,落实卫生健康管理员、全人群分类精准干预与效果评价、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等健康宝鸡三项机制,打造示范典型,树立优秀标杆。

二、健康千阳17项行动重点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常态化运行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365天规范发布健康科普知识,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不低于3个百分点。(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文旅局负责)

2.指导新闻媒体办好健康栏目,开办健康科普知识专栏、健康提示、健康素养解读等发布阵地,打造有影响、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健康科普品牌。(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负责)

3.组织开展健康千阳行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及宣传推广活动。(县健康办负责)

4.在8类健康细胞中分类开展“健康达人”评选推介活动。(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5.持续开展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家庭、进景区活动。(县卫健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园区管委会、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文旅局、千湖湿地管理处、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6.组织开展全民生活方式月、全球洗手日、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开展全民健身行动、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等专项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县卫健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

1.组织膳食营养专家,深入学校、机关、企业、社区(村)、家庭、景区等,举办营养健康、科学膳食知识讲座。(县卫健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园区管委会、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文旅局、千湖湿地管理处、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2.在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中探索配备营养师,开展健康食堂标准化建设。(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3.加强成人肥胖率监测,保持孕产妇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持续减缓。(县卫健局、县教体局负责)

4.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试点工作,推动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每万人拥有1名营养指导员。(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负责)

5.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食品抽检合格数量达标。(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1.推进《千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落实,完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打造居民15分钟健身圈,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人均长度持续提升,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负责)

2.大力开展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体育健康行进机关、进社区、进镇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负责)

3.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前哨预防作用发挥。指导群众以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式健身,预防运动损伤,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比达到42%,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2人。(县教体局负责)

4.建立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并抓好落实。(县总工会、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工信局、各镇、各部门负责)

(四)控烟限酒行动

1.强力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今年底建成率达到100%。(县卫健局负责)

2.加强烟草危害宣传,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提升戒烟门诊规范化水平,全县所有医院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负责)

3.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县卫健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工信局、住建局、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

4.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减少与防止烟草烟雾的危害。(县卫健局、县文明办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机制,规范管理率达到85%及以上。(县卫健局负责)

2.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基线调查,统筹解决失眠、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失眠现患率、焦虑障碍患病率、抑郁症患病率持续减缓。(县卫健局负责)

3.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8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总结评估,探索推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县卫健局、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团县委负责)

4.完善综合医院心理健康服务,逐步提升精神(心理)门诊的心理疾病诊断率和转诊率。推进县医院开展常规心理测评工作。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和心理援助热线规范管理,年内至少开展2次系统培训和演练。(县卫健局负责)

5.指导健康细胞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设置心理咨询室,规范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人武部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大气保卫战攻坚行动,县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国家要求,重度污染天数控制在8天以内。(县生态环境局负责)  

2.开展千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符合国家要求。(县生态环境局负责)

3.实施厕所革命,城区公共厕所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持续增长。(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负责)

4.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率保持100%。持续提升饮用水保障水平和质量,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负责)

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加快城市绿化绿地建设,2022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设指标达到14平方米。(县住建局负责)

6.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持续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县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1.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和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县卫健局负责)

2.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占比持续提升。(县卫健局负责)

3.大力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推进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建设进度。(县卫健局、县发改局)

4.推进中药质量提升工程,让群众用上健康绿色、生态安全的高品质中药。(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5.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及中老年、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慢性病防治、康复理疗、疾病预防、身体保健等方面的独特作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县卫健局负责)

6.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进社区、进镇村、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传播中医药文化、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县卫健局负责)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1.落实好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转诊救治服务能力,全力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县卫健局负责)

2.举办妇女儿童健康知识讲座,加强0-6岁儿童随访、妊娠至产后28天孕产妇管理服务,健康知识知晓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逐步提升。(县卫健局、县妇联负责)

3.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优化孕前优生、孕期检查、产前筛查、产后保健、“两癌”检查等服务,产前筛查率达到95%以上。(县卫健局负责)

4.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进《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落实,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县卫健局负责)

5.加强全县0-3岁托育机构管理。组织开展婴幼儿家长养育技能提升专业课堂活动等,让科学养育技能、儿童保健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传承优良家风,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动健康成为新时代的家风。(县卫健局、县妇联负责)

(九)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健康教育与体育课程周开课率继续保持100%。建立定期监测学生视力、体重等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30%以上。(县教体局负责)

2.推进近视综合干预,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县教体局、县卫健局负责)

3.推进健康学校示范建设,培养学生从小树立“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生活理念。(县教体局负责)

4.建立完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中小学校传染病疫情预警和处置能力,严防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县教体局、县卫健局负责)

5.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和校医队伍建设,中小学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人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数持续增加。(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深化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从源头消除、减轻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持续下降。(县工信局、县园区管委会、县卫健局负责)

2.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做到应检尽检,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县工信局、县园区管委会、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负责)

3.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负责)

4.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强化对粉尘危害风险高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工信局、县园区管委会负责)

5.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健康工作方式,防止工作压力症、骨骼肌肉系统疾病和职业病的发生。(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各镇、各部门负责)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1.开展老年失能预防干预、老年心理关爱、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行动,有效降低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县卫健局负责)

2.持续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老年医学科、 康复科建设,提升县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水平。(县卫健局负责)

3.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举措,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助力银发经济。(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负责)

4.推进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支持鼓励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2022年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80%,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床位数持续增加。(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负责)

5.加强老年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深入开展“智慧助老”专项行动,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开展“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银龄双百”行动。(县卫健局负责)

6.持续抓好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行管理和星级评定,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县民政局负责)

(十二)残疾预防健康行动

1.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持续推进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等综合防治,进一步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设置比例达到90%以上。(县残联、县卫健局负责)

2.组织开展“爱心传递防治出生缺陷”公益行、预防出生缺陷、“8.25”全国残疾预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县残联、县卫健局负责)

3.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卫健局负责)

4.推进新(改、扩)建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县住建局负责)

(十三)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

1.继续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与健康县城融合建设。(县卫健局负责)

2.强力推进“三高共管”试点,统筹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133”突出问题,提高“三高”患者的发现、治疗、管理规范化水平。(县卫健局负责)

3.以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为重点,推进县(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建设试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达到国家要求。(县卫健局负责)

4.加强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死因监测、伤害监测、肿瘤登记和心脑血管事件分析报告等工作,实施癌症及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有效降低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提高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确保全县人均预期寿命持续上升。(县卫健局负责)

5.落实35岁首诊测血压、测血糖制度,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县卫健局负责)

(十四)传染病防控行动

1.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慎终如始抓好新冠疫情防控,重点抓好人物同防、核酸检测、应急处置、院感防控、疫苗接种和社区(村)防控等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卫健局负责)

2.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及以上。(县卫健局负责)

3.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布病、狂犬病、手足口病、乙肝等10项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降低发病率。(县卫健局负责)

4.完善传染病监测和报告体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疫情处置工作,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县卫健局负责)

(十五)地方病防控行动

1.继续开展地方病监测全覆盖,及时掌握病情变化趋势,严格落实国家新版的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县卫健局负责)

2.落实食盐加碘地方病防治措施,开展食盐加碘监测,水源性高碘危害继续保持国家控制标准,包虫病、血吸虫病杜绝,无输入性第二代继发疟疾病例。(县卫健局、县工信局负责)

3.持续开展地方病监测,及时掌握病情变化趋势。加大对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的手术和药物治疗、理疗康复救治力度,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保持消除水平。(县卫健局负责)

4.加快疾控体系改革,提升基层防控疾病能力,开展人员培训,更新必要的防治设施设备。(县卫健局负责)

(十六)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行动

1.发挥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牵头部门职能优势,抓好示范,总结经验,培育典型,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建设质量。(县卫健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园区管委会、供销联社、县妇联负责)

2.完成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危险因素基线调查,统筹解决“六个一批”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指数和生活质量。(县健康办负责)

3.深入推进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卫生健康管理员制度、全人群慢性病分类精准干预三项机制,针对不同细胞、不同人群、不同健康问题,开具适宜“健康处方”,实施差异化干预措施。(县健康办负责)

4.加强各类健康细胞建档管理,建立统计信息月报制度,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示范引领、检查考评等方式,持续提升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成效。(县健康办负责)

5.有效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与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县区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融合发展。(县卫健局负责)

(十七)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弱项。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快县疾控中心综合检验楼项目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防控能力。(县卫健局负责)

2.完善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加快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和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推进“医卫进基层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巩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成果。(县卫健局负责)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稳步下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负责)

4.加快推进“互联网+”健康服务,统筹解决网上预约、在线咨询、交流互动、网上支付、远程医疗、远程教育、远程培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卫健局负责)

5.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先向偏远地区、基层一线倾斜配齐产科、儿科等医护人员,按照“两个允许”落实好医护人员薪酬待遇。(县卫健局、县人社局负责)

三、健康细胞示范建设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健康机关建设。健全完善建设管理台账,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建设健康食堂,创建无烟机关。指导开展健康需求基线调查,针对主要健康问题,开具“加强运动、减油减脂、戒烟限酒”等健康小处方,养成良好生活方式。完善健身设施,开展健身活动,落实工间操制度。弘扬健康文化,建立健康小屋,宣讲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健康干预,实施健康风险评价。年内培育省级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市级典型案例不少于4个。(县直机关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负责)

2.深入推进健康社区建设。加快在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健全完善建设管理台账,加快健康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好病媒生物治理。完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和健身场所,形成方便可及的文化娱乐和健身圈。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倡导“三减三健”,指导规范开展健身活动。开展辖区居民健康监测,探索试点慢性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全民健身健康指导小组等社区各类健康自我管理小组,解决主要健康问题。(县民政局牵头负责)

3.深入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在村民委员会推动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健全完善建设管理台账,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美丽家园建设,扎实开展卫生清洁行动,治理垃圾污水,推进“厕所革命”。组织开展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危险因素基线调查,优化健康服务,统筹解决群众健康问题。持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积极倡导“主动健康”新理念。加强文化健身场所建设,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群众身心健康。健康村庄建设率应不低于60%,年内省级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市级典型案例不少于4个。(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4.深入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健全完善建设管理台账,加强健康校园规范化建设,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教师,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针对青少年体质优良率低、近视、小胖墩等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差异化干预。落实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职责,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无烟学校建设,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健康技能。加强健康食堂建设,配齐必要的体育设施,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健康学校建设率应不低于60%,年内市级典型案例不少于4所。(县教体局牵头负责)

5.深入推进健康医院建设。健全完善建设管理台账,实施医院全员健康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大力营造健康和谐诊疗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弘扬医院健康文化,巩固无烟医院建设成果。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配齐健身设施,落实体检制度,推进工间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年内培育省级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市级典型案例不少于4个。(县卫健局牵头负责)

6.深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完善健康管理制度,健全建设管理台账,全面实施职业健康保护。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职业健康达人”活动。落实健康促进政策,将健康优先理念融入企业生产、管理全过程,开展公共场所戒烟活动,建设健康食堂,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创建健康环境。健康企业建设率应不低于60%,年内培育省级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市级典型案例不少于4个。(县工信局牵头,园区管委会、供销联社配合)

7.深入推进健康家庭建设。以家庭为单位,教育引导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倡导“三减三健”,科学运动、合理膳食、定期体验、规范就医等现代健康观,了解慢性病、急性传染病预防知识,掌握必要的育儿、老年人照护、灾害逃生、家庭急救等知识和技能,促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无烟家庭,打造宜居环境。健康家庭建设率不低于20%,健康家庭示范点35户。(县妇联牵头负责)

8.深入推进健康军营建设。提升省级健康军营示范建设水平,落实健康促进政策,将健康优先理念融入军营建设、管理过程,健全完善建设管理台账。创建健康环境,建设无烟军营,建设健康食堂。落实健康体检制度,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