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0967/2022-03543 发布机构: 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要负责人解读:《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8-05 10:49:07 浏览次数: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红忠

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2022年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扶持政策进行梳理汇总,于2022年4月18日印发全县执行。

一、起草背景

脱贫攻坚以来,千阳县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坚持党建引领、扶志为先、产业为本、精准为要、质量脱贫的工作思路,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产业为支撑精准施策,以群众为主导广泛参与,以挖穷根为核心补齐短板,2018年实现整县脱贫摘帽,至2020年底,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增强。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

但是,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脱贫攻坚的巨大胜利离不开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乡村振兴同样需要国家政策扶持。202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规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二、制定过程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我县从去年开始,就赓续“四个不摘”要求,切实全面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特别是根据形势的发展,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主要帮扶政策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判,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并全面梳理汇总成《千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以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2022年,以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为基础,精准评估政策落实绩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凝聚共识,去芜存菁,形成《千阳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

三、政策内容

千阳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共9类53条,其中,产业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矮砧苹果栽植、设施瓜菜种植、电商销售、奶山羊和中蜂养殖等种养产业发展方面10条;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一次性求职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雨露计划”补贴等16条;教育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和新入学大学生的资助等5条;医疗救助政策主要包括特困人员的参保资助、“一站式”服务、大病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7条;生态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补偿和护林员选聘2条;安全住房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2条;兜底保障扶持政策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孤儿救助等6条;金融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小额信贷贴息1条;文化旅游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乡村文化惠民演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补助、农村数字公益电影下乡等4条。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各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印发政策彩页、广播宣传和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对各项扶持政策的享受对象、标准、程序进行宣传,特别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重点人群进行集中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要确保精准落地。镇村对符合享受扶持政策的群众按照时间节点,统一进行摸排并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和县级部门了解实际情况、数据比对后,及时兑付相关扶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能够落地实施。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对各镇村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收集汇总,并集中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扶持政策规范运行。

原文链接:http://www.qianyang.gov.cn/art/2022/8/5/art_13763_1521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