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78927/2022-03626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草碧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 2022-09-14 08:55:06 浏览次数: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十三日公告)

2022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和《2022年年度项目计划》安排,千阳县审计局于2022年5月27日开始,对草碧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情况

1.收入类合计14695722.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31488.80元;其他收入1564233.75元(房款834035.34元;其他收入730198.41元)。

2.费用类合计15844338.45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3467159.68元(工资福利费用6832227.4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5417.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2519.49元;固定资产折旧费336995.20元);其他费用2377178.77元(项目支出1825183.03元;其他支出551995.74元)。

3.本期盈余-1148615.9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会计核算不规范。1.汽油费及车辆检测费8621元未按预算科目列支。2.在建工程6785497.14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据《政府会计制度》、《预算法》、《预算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提出了严格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及时将完工工程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准确核算各项收支业务,完善财务管理核算资料的审计建议。

对于审计建议,千阳县草碧镇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截至2022年9月,已按照审计建议进行了整改,依据有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财务管理核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