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78927/2022-03628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 2022-09-14 09:47:58 浏览次数: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十三日公告)

2022年第 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千阳县审计局对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情况

1、财政预算下达及拨款情况

县财政局千财预(2021)4号文件年初下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预算拨款指标11004759.11元,2021年年终以千财预(2021)259号“关于2021年年终指标调减有关事项的通知”调减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障基金70.4万元,增减变动后指标预算拨款10300759.11元。  2021年县财政局拨付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预算拨款10300759.11元,与预算指标相符。

2.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情况:

2021年收入合计10350759.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00759.11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0元。2021年支出合计10371979.62元,其中:工资福利费用1090957.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191.24元(其中:办公费49792.16元,邮电费6450元,差旅费41112.27元,水电费2614.61元,工会经费15622.20元,公务员车补51600元),冲减以前年度见习生工资-7200元,项目支出9101420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523.39万元、关闭破产企业医疗费22.4万元、困难企业医疗费41.2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32.4万元、李长江医疗费7.34万元、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县级资助151.212万元、体检费121.2万元、武警中队医疗费11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19610.88元。本年结余-21220.51元,累计结余81762.58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会计核算不合规。

经查,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2021年将项目支出9101420元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下核算,形成会计核算不合规。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责令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调整有关账务。

对于审计报告及建议,千阳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十分重视,截至2022年8月底,已按照审计报告和建议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