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财政局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0 14:18:53 浏览次数:

 千财财务指(2022)34号

各有关学校: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2〕98号)及宝鸡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第二批)市级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2〕121号),现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18.95万元。其中:乡村教师生活补助62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53.95万元(含市级资金21.95万元;中央资金抵减年初预算3万元后为32万元)。年终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见附表。资金标识:中央资金94万元01-中央直达资金,市级资金21.95万元09001-其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校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精准度,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切实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补助机制,按艰苦边远程度分档补助,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

二、请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要求,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1.202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第二批)分配表

2.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第二批)分配表

3.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4.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千阳县财政局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6日


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 :元


序号

单 位 名 称

人 数

金额

功能分类科目

1

南寨中学

37

67000

2050299

2

寇家河中学

39

69000

3

草碧镇董坊小学

5

12000

4

草碧镇中心小学

22

42000

5

城关镇段坊小学

7

9000

6

城关镇新兴小学

5

9000

7

城关镇元明寺小学

9

11000

8

城关镇中心小学

14

21000

9

崔家头镇中心小学

13

24000

10

高崖镇普社小学

2

5000

11

南寨镇朝阳小学

7

17000

12

南寨镇水泉小学

7

14000

13

南寨镇中心小学

26

45000

14

柿沟小学

16

30000

15

水沟镇中心小学

21

38000

16

张家塬镇文家坡小学

11

20000

17

张家塬镇中心小学

21

40000

18

草碧镇中心幼儿园

15

30000

19

崔家头中心幼儿园

8

14000

20

南寨镇中心幼儿园

14

26000

21

张家塬中心幼儿园

13

20000

22

文家坡幼儿园

5

7000

23

水沟镇中心幼儿园

11

23000

24

柿沟中心幼儿园

8

27000


合    计

336

620000






























               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主管部门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实施单位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资金金额(万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62

      其中:财政拨款

62

            其他资金


年 度 目 标

 

按照“省级统筹推动,市县自主实施,争取中央奖补”的原则,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增强职业吸引力,稳定乡村教师队伍,促进乡村教育质量提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惠及乡村教师数

336

质量指标

经费到位率

100%

时效指标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提高乡村教师收入水平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政策知晓率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政策发挥效应年限

1

满意

度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乡村学校教师满意度

≥95%


                     2022年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困难寄宿生人数

困难非寄宿生人数

本次拨付数

备注

1

张家塬中心小学

13

36

11000

宝市财办教(2022)121号资金

2

柿沟小学

21

28

3250

4

草碧镇中心小学

30

49

11750

5

南寨中心小学

13

66

14000

7

文家坡小学

5

13

4750

9

水沟镇中心小学

6

65

10250

12

启文小学

0

322

70500

13

小学

0

461

105250

宝市财办教(2022)121号89000元,宝市财办教(2022)98号16250元

18

崔家头中心小学

11

14

5000

宝市财办教(2022)121号资金

小学合计

107

1103

235750


19

城关中学

117

117

99688

宝市财办教(2022)98号资金

20

寇家河中学

105

1

64687

21

红山中学

71

214

101250

22

南寨镇中学

69

0

38125

中学合计

362

332

303750


合计

469

1435

539500












  


















        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主管部门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实施单位

千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学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资金金额(万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53.95

      其中:财政拨款

53.95

            其他资金


年 度 目 标

 

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的生活,加大项目宣传力度,确保应知尽知,及时发放资金,确保应助尽助,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压力,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数量指标

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数

1904名学生

质量指标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00%

时效指标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按月足额发放

成本指标

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1000元/年/生,非寄宿500元/年/生;初中:寄宿1250元/年/生,非寄宿625元/年/生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政策知晓率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政策发挥效应年限

1

满意

度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教师、家长及学生满意度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