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向宝鸡市陈仓区车站佳乐广告制作室拨付用于就业创业宣传长廊宣传版面制作费用第二部分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49722.10元。现向社会公示,请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来电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公示期限:2023年1月19日—2023年1月25日
联系电话:班内0917-4245450;班外0917-4241613
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