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细则》(陕应急[2022]316号)的有关规定及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聘用和社会监督员聘任工作的通知》(宝市应急发[2023]195号)要求,现已完成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股级初审、局级复审程序。现对审定的5名兼职技术检查员和2名社会监督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千阳县应急管理局如实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5日
公示电话:0917-4245833
附件: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千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