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0967/2023-03214 发布机构: 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要负责人解读:千阳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2-01 14:00:11 浏览次数:

县交通局局长  冯斌锁

根据省、市、县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部署和要求,2023年1月31日,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千阳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2年下半年,我省相继发生“8.12”、“8.15”、“9.24”、“9.29”、“10.1”、“10.5”等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8月26日,省委书记刘国中批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这样落实?各地要认真对待,切实防患于未然”,9月20日,省委书记刘国中又批示“农村道路安全任重道远,大家做的工作方向对头,要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抓抓停停”。市委书记杨广亭批示“认真体会书记批示要求,坚持常抓不懈,综合施策,长期有成果,近期杜绝较大安全事故”。10月4日,市委召开交通安全专题会议,要求坚决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副县长、县交安委主任、公安局局长张静多次召集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标准》,就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征求意见,并实地深入7个镇调研隐患排查整治、交通安全劝导员等具体工作。在此基础上,县交安委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千阳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报请县政府批准后,于2023年1月31日以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

一是成立县交管办。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公安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主任的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办公室(简称县交管办),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统筹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办法》等各项政策落实,检查通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二是建立镇级劝导站。各镇要及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镇交管办),由分管安全工作的科级领导兼任镇交管办主任,负责统筹协调镇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分管安全的干部兼职镇交通安全员,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各镇要设立二级劝导站,由镇交通安全员兼任劝导站站长,聘请交通安全劝导员,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三是建立村(社区)劝导站。各行政村(社区)要设立三级劝导站,由村委会主任或居委会主任兼任劝导站站长,负责村(社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动车摸底、驾驶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同时,动员村民小组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热心群众参与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兼职交通安全劝导员(协管员),负责开展日常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二)劝导员聘用考核及经费保障

一是劝导人员聘用考核。在县交安办统一指导下,各镇交管办建立劝导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明确劝导员工作职责,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结合考评结果发放劝导站补贴待遇。二级劝导站配备专职劝导员(协管员)2名,由各镇负责聘用考核;三级劝导站配备专兼职劝导员(协管员)3名以上,由各村负责聘用考核。

二是工作人员经费保障。县镇交管办、二、三级劝导站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实际考核考评情况予以发放。二级劝导站劝导员(协管员)每月上岗22天,每天上岗6小时,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三级劝导站站长在原有工资基础上每人增加200元,劝导员(协管员)工资由各村(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岗位情况酌情发放。

三是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县交管办要联合各镇派出所加大对各级劝导站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并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所属镇交管办。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评教育、扣除补贴、辞退等处罚措施。

(三)劝导站建设原则

1.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村口、关键路段、路口设置村口劝导站或重要关口劝导站。

2.只有单一出村口的行政村,可将劝导站设置在出村口;行政村出村口较多的,可将劝导站设置在主要出村口或出村机动车集中经过的路段或路口。

3.在多个行政村机动车进出的必经路口,由所属镇负责整合多个行政村力量,集中设置重要关口劝导站,对各村过往机动车进行检查劝导。

4.各镇至少建设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二级劝导站1个,由县交管办联合各镇共同选址,各镇负责建设;各行政村(社区)依托村委会、村民住所或劝导员住所建设三级劝导站,由各镇负责规划建设。

(四)劝导站设施配备

1.二级劝导站:办公桌椅、劝导站标识牌、制度职责牌、停车示意牌、宣传牌、反光背心、劝导服、红袖标、检查登记簿。

2.三级劝导站:办公桌椅、制度职责牌、劝导站标识牌、停车示意牌、劝导服、检查登记簿。

(五)劝导站站长、劝导员(协管员)五项职责

1.“劝”:对驾驶无牌车辆、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违停、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2.“报”:发现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载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要第一时间上报辖区派出所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记”:按照农村道路底子清、农村车辆底数清、农村驾驶人底册清、农村用工企业底细清的“四清”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摸底建档工作,建立镇村(社区)人、车、路、企工作台账,并做好日常劝导登记。

4.“疏”:重大活动期间,协助县交通管理大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全力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5.“宣”: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镇村(社区)内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原文链接:http://www.qianyang.gov.cn/art/2023/2/1/art_15584_1612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