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0967/2023-03220 发布机构: 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解读:千阳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3-28 17:18:48 浏览次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3月2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有关情况作出以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宝鸡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和县纪委监委《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切实做好千阳县2023年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3年3月10日,县纪委监委印发《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3月24日,宝鸡市政府办印发《宝鸡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办按照以上两个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千阳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于2023年3月27日以千政办发〔2023〕9号文件印发。

三、主要内容

《千阳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由目标任务、治理内容、方法步骤、组织保障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市县委全会及“四个年”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注重问题导向,注重结合工作,注重建章立制,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紧盯普遍存在的、反映强烈的、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小切口、大深入”分级分类治理,着力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扎实的治理成效助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有效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形成。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共5个方面16项工作内容。一是重点整治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问题。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试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优化“标准地”审批流程。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二是着力解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重商扶商、优商亲商意识淡薄等问题。建立重点企业帮扶联系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三是着力解决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天价”乱罚款,随意责令停工,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做好涉企收费常态化监管。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四是着力解决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等破坏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提高商业纠纷审判执行效率。开通热线接受立案监督。加强审限管理。五是严肃查处相关部门和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收受贿赂等问题。各部门对发现的本单位、本行业有关人员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收受贿赂等问题线索,及时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报告。

第三部分:方法步骤。专项治理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

主要步骤为:一是扎实动员部署。各镇、各任务牵头部门要按照“三个一”工作要求,制定一个工作方案,组建一个推进专班,召开一次安排部署会,传达学习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千纪发〔2023〕2号)精神,周密安排部署营商环境领域问题治理工作。3月底前完成。

二是认真自查自纠。各镇、各任务牵头部门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态度,对照县纪委监委《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6月底前完成。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采取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实地督导,督促各镇及各任务牵头部门深化专项治理。对进展缓慢的、弄虚作假的及时督促改进。9月底前完成。

四是总结报告工作。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职转和营商办报告。12月18日前完成。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主要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宣传动员,强化机制保障,各尽其责、履职尽责,全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任务牵头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聚焦重点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职转和营商办副主任担任,专班成员由各任务牵头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镇、各任务牵头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并认真填写附件2,于3月31日前报县职转和营商办邮箱。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各镇、各任务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清单台账,加强督促检查,逐条逐项推进整改,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形成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并认真填写附件1,于每月18日前,报县职转和营商办(邮箱:qyxzfysb@163.com)。

四是营造浓厚氛围。各任务牵头部门要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对外公布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在醒目位置设置群众意见箱、举报箱。县广电台、融媒体中心要加大营商环境突破年以及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

五是强化考核评价。县职转和营商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县级部门和各镇营商环境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qianyang.gov.cn/art/2023/3/28/art_15584_1613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