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78915/2023-03337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美丽乡村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30 09:51:23 浏览次数:

千财综改指(2023)3号 


张家塬镇人民政府: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综改(2022)17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名单的通知》(宝市财办综改(2022)5号)文件,现下达你镇王家庄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该指标支出时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经济分类科目列“3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为确保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细化项目方案。镇政府要严格对照《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指南),紧盯“脱离实际造景造湖”等政策底线,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指导试点村进一步细化拟建项目、完善项目方案;实施过程中项目需要调整或发生变化的,镇政府要及时上报项目调整报告,报告中要写清原项目及调整后项目具体情况,经县综改中心现场考察审核,对确需调整的项目按程序批复调整。

二、强化项目管理。镇、村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镇政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推进工作,切实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及时调度,强力推进;村级组织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主体,要切实带领村两委班子组织实施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同时,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做好拟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图片资料收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镇、村要分别参照省财政厅绩效评价时所要求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资料清单》,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三、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综改中心将严格按照中省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依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政策约束和绩效考核,严

格执行报账、监督检查等制度。镇政府要严把项目投资预算,夯实资金来源,要精打细算逐项目做好资金预算,对于超标准、超规格的项目不允许纳入,项目总投资额中除财政资金外,其他资金投入要确保足额到位,坚决杜绝增加群众负担和产生新的村级债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执行率。同时要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跟进督导。县财政将不定期深入试点村开展现场督导,不断细化政策措施,完善政策支持,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建设进度。镇政府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动态监管,实时掌握新情况,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做好美丽乡村试点工作。

附件:绩效目标表


千阳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

 

                                                    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专项名称

美丽乡村财政奖补补助资金

县级主管部门

千阳县财政局

实施期限

2023年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00000

其中:中央奖补

1500000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建设一批美丽乡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数

1个

质量指标

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台账

1个

时效指标

截至2023年度 ,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称支付资金执行率

100%

成本指标

投入指标

补助资金

15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明显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90%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