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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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千阳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8 15:52:21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与千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陕西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宝鸡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千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以来,全县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在夯实基础、创新模式、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县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一是养老体系基本形成。建成了中心敬老院、区域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功能互补、城乡互动的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二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3所,总床位4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60个,较好足了全县养老需求。三是兜底保障水平有效提高。对中心敬老院、张家塬区域敬老院进行了提升改造,新增护理型床位150张,改造消防等安全设施,收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00人,进一步实现应养尽养、愿住尽住。四是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清零。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创建和星级评定,县中心敬老院创建为四星级养老机构,张家塬区域敬老院创建为三星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率达100%,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全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国家战略后的第一个五年,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按照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总体部署,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围绕“一城三区四基地”战略目标,聚焦“一园三轴四支撑”养老格局,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夯实基础要素,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推动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系统谋划,统筹发展。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完善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优化整合,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是保障基本,普惠发展。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着力满足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基本养老需求,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服务。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推动基本养老和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培育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养老事业创新发展。

四是多方参与,协同发展。坚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广泛参与、各尽其责,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县“一园三轴四支撑”养老格局初步形成,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推进,打造全省乡村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打响“千山氧吧、水韵千阳”康养品牌。

一是养老服务覆盖更加全面。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全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职能持续强化,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多层次照护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二是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完善,覆盖面更加均衡,老年人享受服务更加便利,“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

三是养老服务水平更加优质。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养老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培训轮训,养老护理员康复技能不断提升。

四是养老服务监管更加规范。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落地见效,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

五是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适老化智能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智慧场景高频应用,老年人获取服务更加便利。

专栏1“十四五”时期千阳县养老服务主要发展指标

     

目标值

1.养老服务床位总量

≥800张

2.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

3.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建立

4.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5.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

100%

6.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5%

7.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8.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

≥60%

9.特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500户

10.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

≥1.2人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1.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以满足兜底保障为主,兼顾社会养老需求,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县中心敬老院完成改造升级,县老年公寓投用,张家塬公寓楼全面建成投用。进一步鼓励兴建民办养老机构,并引导民办养老机构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

2.发展居家社区养老网络。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成张家塬、南寨、草碧等4个镇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成中心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强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辖区内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全覆盖。

3.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按照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建成设施确保用于养老服务。结合城市更新采取购买、置换、改造或新建、租赁等方式加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4.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提升行动,增加护理型床位,提升适老化与消防安全设施配置,增设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健全完善以县中心敬老院、张家塬等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骨干、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专栏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升级,提高适老化和消防安全设施条件,县中心敬老院、张家塬区域敬老院建成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55%。

2.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使其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依据全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达到100%以上。

3.优化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成4所具备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二)健全养老服务政策机制

5.建立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以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和人员培训等服务项目为重点,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探索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积极申报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服务,优先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并逐步扩大到特殊困难老年人。

6.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制定千阳县基本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清单,根据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老年人分类提供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养老服务,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服务范围覆盖县域全体老年人。

7.建立居家养老探访关爱制度。建立居家养老探访制度,建立探访台账,对特困、低保、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实行普遍探访和重点探访相结合,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鼓励支持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创新“五社联动”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社工+邻里+志愿者+医生”相结合的方式,为有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持续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进一步完善“爱心助老员”关爱探访留守老年人机制。

8.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并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的衔接,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县级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依法通过捐赠、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9.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按照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服务与补贴、实施精准服务的重要依据。建立专门机构、培育专业队伍,加强评估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依托金民系统,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服务找人”。依托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及居家服务等线上线下便民养老服务。

10.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广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和机构信息公开,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与监督执法流程,协调推动各部门抓好落实。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

(三)提升养老服务保障能力

11.强化兜底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剩余床位可用于满足其他社会老年人需求,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供养制度,引导民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服务。

12.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的公益属性,并进行收费价格指导。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养老机构加强财务审计和年度审查,确保公益性。积极向上对接汇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支持普惠型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建设运营成本、政策支持、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推动普惠养老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为广大老年人,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普惠养老服务。

13.开展多形式居家养老服务。推广“机构+社区”服务模式,发挥养老机构专业优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推广“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围绕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发挥物业企业管理服务优势,建立老年人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服务网络。推广“家政+养老”服务模式,引导家政企业将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庭。推广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建立社区联系帮扶、爱心银行服务模式,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14.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部门联动、社会支持、职责清晰的养老服务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以应对突发消防安全、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为重点,分类完善居家、社区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急防控措施。公办养老机构在确保兜底保障床位基础上,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备用疫情隔离和突发灾害转移安置场所。推动建立由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指挥协调的养老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培训与实践演练。

15.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加强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监测预警与防范,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支持律师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将涉老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纳入调解专项活动,建立矛盾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鼓励群众提供养老服务领域违法违规线索,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提供养老服务。

(四)强化养老服务要素支撑

1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鼓励更多掌握养老服务基本技能的高校学生到养老机构就业,提高养老服务人才储备水平。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培训长效机制,设立培训基地,开展养老机构管理和护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实现全覆盖,实行养老护理员培训上岗制度,实行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鼓励工作两年以上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17.实施人才激励举措。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机制,树立宣传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对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举办全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并积极参加省市大赛,激发养老护理员岗位成才动力,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推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改革,提升兜底保障机构养老护理人员薪资水平。

18.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以县中医院、县妇保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发展医疗康养服务产业。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绿色通道,整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明确养老床位与医疗床位,实行分区管理。

19.发展中医康养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以签约服务、协议合作、开通就诊绿色通道等形式,增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掘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发中医药医疗康养服务。促进县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养老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广泛推广推拿、拔罐、艾灸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康养服务。

20.强化服务标准支撑。严格按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行业标准,推动建立保障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省、市养老机构标准化项目试点,培育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养老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全面实施养老机构和农村互助幸福院星级评定,推动落实评定结果与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关联挂钩,发挥政策资金的激励作用。

21.树立健康养老理念。倡导积极养老观念和终身发展理念,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整合利用社区各类教育资源,扩大老年教育项目供给,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经常性举办适合老年人参与的群众文化活动和全民阅读活动。大力发展老年体育社会组织,加强老年人健身科学指导。持续抓好镇村和社区老年健身设施建设。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规范化、专业化基层老年协会。按规定落实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门票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老年人力所能及地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公益服务、养老服务机构的民主管理,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度。

(五)支持养老产业做大做强

22.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充分发挥我县宜居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悠久的“三贤故里”等资源优势,建设东河沟医养产业园,发展张家塬生态养老、南寨体验养老、千河两岸“候鸟式”旅居三个养老轴,带动老年人旅游消费,促进养老产业发展。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集团化、连锁化、规模化创新发展,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打造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开展旅居养老,构建旅居互动联盟,打响“千山氧吧,水韵千阳”康养品牌,打造养老服务新名片。

23.促进老年用品开发应用。推动建立老年用品专用市场发展,将基本康复辅助器具纳入长期照护服务内容,在养老服务机构、50%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

24.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开发与推广应用。进一步整合各类养老服务组织,完善养老服务资源,依托12345热线、县镇养老服务监督电话和“千阳养老”微信公众号,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实现线上与线下高度融合、服务和需求精准对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管理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县民政局要进一步补齐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参照省、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积极协调对接,结合实际组建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机构。

(二)加强资金保障。将发展养老事业所需资金列入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充分拓展政府债券、财政专项、社会资金等渠道,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多元投入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经费筹集机制。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养老行业金融产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和养老机构运营保险。

(三)加强土地保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规划布局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统筹安排,多渠道多方式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充分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鼓励盘活存量资源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原工业用地等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法申请改变土地用途建设养老设施,改变后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允许盘活利用具备条件的城镇空闲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养老服务。

(四)加强考核评估。各镇、各部门要依据规划,分解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取得实效。将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县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县对镇、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规划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分析、督导检查、三方评估,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县发改局、民政局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各镇、各部门的指导督促。县民政局坚持每年末向县政府报告本规划落实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