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千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28 10:11:41
名  称: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阳县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千阳县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8 10:11:41 浏览次数:

千政办发〔202336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千阳县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水沟镇、草碧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双管”单位

《千阳县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千阳县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着力解决我县黄河流域小水电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根据市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宝水发2023〕3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从生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民生改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确保安全的原则,有效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对河流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小水电退出、整改中的各种突出矛盾和利益关系,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二、目标任务

2024全面完成黄河流域7座小水电站(清理2座,整改5座的清理整改任务和长效机制建设,其中,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6座小水电(清理2座,整改4座的清理整改任务,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剩余1座(兴隆水电站)小水电整改任务和县级验收。通过清理整改改善水电站河流连通性,有效解决下游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问题,基本消除小水电开发密度过大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小水电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我黄河流域人水和谐、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提供支撑

三、清理整改任务

(一)退出类。涉及水沟一级水电站、水沟二级水电站共2

制定拆除方案,按要求完成拆除退出任务,落实生态修复措施和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的验收标准。确需保留的建筑物等设施设备,须经县政府审批,并报市专班审核同意后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落实管护主体及费用。(县供电公司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水沟镇配合)

(二)整改类。涉及红卫水电站、草碧水电站、兴隆水电站、段坊水电站、寇家河水电站5

1.水电站合规性审查及手续完善

水电站相关手续核查及补充完善,按照管理权限及职能分别由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

1)立项审批(核准)手续核查及完善。(责任部门:县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2)取水许可手续及验收程序核查及完善。(责任部门:县水利局)

3)土地相关手续核查及完善。(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4)环评相关手续核查及完善。(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

5)林地征(占)用手续核查及完善。(责任部门:县林业局)

6)电力手续核查及完善。(责任部门:县供电公司)

2.水电站安全性核查

1)大坝管理。核查水电站压力钢管、金属结构定期检测及维护情况;泄洪闸门、备用电源启闭情况;大坝及安全生产区域管理情况。(县水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2)管理责任落实。核查安全生产及防汛三个责任人落实公示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县水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3)制度及教育培训规范。核查水电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运行规程体系建设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县水利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4)现场管理规范。核查设备更新情况;生产生活区分情况;“两票”执行率情况;安全工器具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检验情况;警示标志牌及标线完善情况;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情况;安全防护及消防、防汛实施情况;职业健康管理规范情况。(县水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卫健局、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5)双重预防体系完善。核查双重预防体系建立情况;进行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情况。(县水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6)应急体系完善。核查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情况;预案体系建立及演练开展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完善情况。(县水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3.水电站生态流量保障

1)环境保护措施。核查相关环保措施完善情况,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牵头,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2)生态流量保障。核查电站生态流量核定、泄放、监控、数据上传等情况,研究制定生态流量管理制度。(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3)危废物管理。核查危废物暂存库设立情况,签订危废物处置合同情况,危废物管理制度完善情况、管理台账规范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牵头,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4)生活污水及漂浮物。核查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情况,漂浮物是否及时打捞,定点清运。(县水利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4.厂容厂貌。核查厂容厂貌提升情况,营造整洁、明亮、规范化的现代化厂区环境;临近交通要道的水电站要完成景观化改造,做到与周边环境、人居环境相协调;路标、绿化标牌、主要建筑物名称标牌要明确清晰;厂区道路和绿化区域环境卫生良好,不得放养家禽、家畜;生产场所区域划分清晰、设备工具归置有序;人员着装规范,职业风貌良好。(县水利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5.其他。其他整改要求要按照“一站一策”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城关镇、草碧镇配合)

工作步骤

(一)准备宣传阶段2023930前)

召开全小水电站整治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整治工作明确目标理清责任,积极研究政策启动准备工作,为集中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6月30日前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组织对退出类小水电完成资产评估及认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存在问题,倒排工期,稳步推进,全面开展清理整改工作,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清理整改任务及县级自验,11月30日前完成市级复核并申请省级备案,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抽查备案,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剩余一座小水电整改任务并完成县级验收。

(三)销号备案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

完成整治工作后,由县工作专班完成初步验收,并向市工作专班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上报省级备案,省级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抽查问题整改处理。

、相关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相关镇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扎实有力做好我县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各项工作,不打折扣,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镇和部门按照县政府办关于成立千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的通知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因地制宜完成各类手续完善工作做好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完善档案资料。坚持在整治全过程中收集完善档案资料,做到“一站一档案”。要严格落实整改备案制度,对整改到位且通过县级验收的小水电站,及时将整改台账和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的图片、影像等资料县专班,由县专班汇总后上报市工作专班复核验收,水利局负责同步建立专档

(四)强化督导考核小水电清理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督查激励和最严格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责任不明、进展滞后、成效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清理整改为契机,加强生态保护的事中事后监督。坚持清理整改与现代化提升相结合,推动小水电行业集约化经营和智慧化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小水电站示范电站创建水平。建立健全小水电站动态管理机制,本次清理整改中整改类水电站未通过验收销号的,调整为退出类;后期纳入日常管理的水电站,出现安全和生态问题的,仍应退出。

(六)确保安全稳定。清理整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确保安全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要提高工作透明度,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讲,争取社会、企业、群众的充分理解和配合,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按照《陕西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夯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生态安全、民生安全、度汛安全、施工安全。

 

 

 

 

 

抄送:市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21日印发

共印25


解读链接:http://www.qianyang.gov.cn/art/2023/9/28/art_13701_1686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