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1-10 09:20:49 浏览次数: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二)承担全县公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重点公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五)负责全县国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六)负责全县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组织实施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负责全县道路路政管理工作。

(七)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交通交流与合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