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农业农村局单位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1-10 09:28:42 浏览次数: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起草和实施农业农村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定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意见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意见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落实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植物检疫、疫情控制和扑灭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植物检疫有害生物普查。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贯初中省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拟订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县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管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统筹协调和负责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抗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农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