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单位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1-10 10:06:54 浏览次数: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法规,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境,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规范县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对集中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负责集中办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组织协调集中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对县级部门和中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七)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工作。

(八)负责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引导工作。

(九)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部分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